我是传奇威尔史密斯?我是传奇三个结局解析

时间:2024-09-20 11:34:27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我是传奇三个结局解析

回《我是传奇》一共有三个结局。第一个结局:在未来军人的带领下,一众人类成功摧毁了获得学习能力的病毒,生存下来的人们将开始重建文明。第二个结局: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一众人类最终击败了病毒,生存下来的人们将开始重建文明。第三个结局:人类与病毒陷入长期的对抗,幸存者们的生活也变得更加苦难,但是通过团结和努力,他们依然在努力生存。这部电影深刻地反映了人类在面临灾难时的坚韧与勇气,特效和创意也都十分出色,是一部很值得观看的末日题材电影。

我是传奇谁主演

威尔-史密斯主演主要作品:《绝地战警》《独立日》《黑衣人》《国家的敌人》《贝格文斯传说》当今好莱坞黑人影星中片酬最高、唯一能与老牌黑人影星丹泽尔-华盛顿一争高低的唯威尔-史密斯莫属。

他年仅32岁,身高1米83,被人们称为“黑王子”,虽然只主演了为数不多的几部电影,但却被好莱坞紧紧地搂在怀中,并入住过白宫,真是令人惊叹。威尔-史密斯1968年9月25日出生于美国的费城,父亲维拉-史密斯是个电气工程师,母亲卡罗琳是一所学校的员工,有一个姐姐,两个妹妹。作为家中的独子,他从小就十分机灵顽皮,加上他圆润的口音相当具有魅力,上小学时老师就送给他一个“王子”的绰号,不曾想他日后真成为了好莱坞的“黑人王子”。出众的天生嗓音和演唱才华,威尔从12岁就开始他的说唱事业。

1985年他遇到了志同道合的朋友杰夫-汤恩斯,组成了二人重唱组,到各地登台演出,被称为“DJ爵士杰夫和新王子威尔”。1986年起先后录制了《RocktheHouse》和《He'stheD.J.,I'mtheRapper》两张白金唱片,在后一专辑中,威尔因金曲《父母就是不了解》(“ParentsJustDon'tUnderstand”)而获得了1988年格莱美音乐奖的最佳说唱歌曲奖,并被评为“明日之星”。

在歌坛获得巨大成功之后,威尔-史密斯开始表现出对演戏的兴趣。1989年威尔碰到了华纳公司经理本尼-梅迪纳,他给了威尔一个试镜、念剧本的机会,威尔凭着他纯正的嗓音,发挥的异常精彩,本尼觉得威尔就是他们要找的人选,当即拍板决定上戏。1990年,电视剧《贝莱尔的新鲜王子》(“TheFreshPrinceofBel-Air”)开始播放,并深受广大观众喜爱。《贝莱尔的新鲜王子》的成功使威尔-史密斯与众多好莱坞的演员建立起了亲密关系,为他日后在好莱坞的发展打下了一个良好基础。1992年威尔-史密斯与后来成为他太太的女友简达-萍姬一起来到了好莱坞。当年,威尔就初次登上了银幕,在影片《你在哪里过了一天》(“WheretheDayTakesYou”)中扮演一位残疾青年。1993年出演了影片《美国制造》(“MadeinAmerica”),同年威尔还出演了影片《六级分裂》(“SixDegreesofSeparation”),在剧中扮演一个混入上流社会的骗子,表演自然流畅,影评界对其赞不绝口。

但让他真正走红的还是在1995年与同为黑人演员的马丁-劳伦斯合演的一部惊险动作片《绝地战警》(“BadBoys”),他在剧中扮演穿着时髦的缉毒警探麦克-劳里,人们惊呼“除了迈克尔-乔丹,他们还没见过这样迷人的黑色男人”,此片令威尔大获成功。片酬上升到500万美元,片商也纷至沓来。1996年威尔-史密斯拍摄了一部科幻巨片《独立日》(“IndependenceDay”),扮演英国海军陆战队上尉史蒂文-希勒,为地球的安危而全力出击。

该片赢得了当年好莱坞票房收入冠军,也使威尔的身价倍增。1997年威尔-史密斯在巴里索伦费尔德执导的科幻影片《黑衣人》(“MeninBlack”)中,扮演超人特警,一身黑衣、黑超墨镜,成为世界上最酷的警探。这个充满活力的黑人演员,把黑人角色演绎出从未有过的自信、轻松和充满魅力。

此片上映后极受欢迎,好评如潮,在当年掀起了一股“黑衣”旋风,并一再创票房新高,位列全美最卖座电影的第十五位。威尔-史密斯以MIB(MeninBlack,黑衣人)成为一代黑人偶像。

这一年,威尔主唱了《黑衣人》主题曲后,又钻进录音棚,于11月份发行了自《CodeRed》(1993年)以来的最新的一张专辑《BigWillieSytle》。《独立日》和《黑衣人》的巨大成功,将他推上了好莱坞的前排,1998年替代汤姆-克鲁斯出演了惊险片《国家的敌人》(“EnemyoftheState”),扮演一位卷入一宗谋杀案的律师,票房收入不错,威尔的表现更加证明了他的演技,巨星的地位已经确立。1999年威尔又主演了巴里索伦费尔德执导的《西部狂野》(“WildWildWest”),扮演一名联邦特工詹姆斯-威斯特,在片中不断展示神奇武器和潇洒扮相,大话、脏字连篇,嬉笑怒骂成了他的招牌,此片反响一般。2000年威尔主演了体育题材的影片《贝格文斯传说》(“LegendofBaggerVance”),在剧中扮演一名掌握着完美击球动作、“神秘的黑人球童”贝格文斯,与马特-达蒙、莎莉-塞隆组合成“明星梦幻组合”,魅力实在难挡,上映后一举获得票房季军的佳绩。在巴里索伦费尔德的新片《拳王阿里》(“Ali”)的拍摄中,威尔出演拳击界最富争议性的拳王阿里,展现重量级拳王阿里传奇的一生,这对他来说是一次全新的挑战。为了演好心中的偶像人物,威尔进行了密集训练,勤练肌肉和拳法,并增肥15公斤,以达到“重量级”。他的教练之一就是阿里本人,阿里很希望威尔不要把自己给演砸了。威尔主演《拳王阿里》的片酬高达两千万美元,从此与好莱坞两千万美元身价的吉姆-凯瑞、汤姆-汉克斯等重量级明星齐名,成为有史以来片酬最高的黑人影星。威尔-史密斯年轻干练,拍电影、演电视、灌唱片,样样在行。他多才多艺、口碑极好,甚至还有竞选总统的想法。“长久以来,我一直在努力思考,设法当上第一任美国黑人总统。”他甚至表示“给我10年时间,我会当上美国总统的”。就在1999年的最后一夜他真与斯皮尔伯格等大牌影人一起进入了美国白宫,和总统克林顿共度千禧年之夜,着实风光了一回。在威尔-史密斯的电影事业刚要起步的时候,1992年他与服装设计师舍丽结为夫妻(不久他即与女友简达-萍姬前往好莱坞发展),这段婚姻维持了三年就宣告破裂,他们的儿子特利由他负责抚养。1998年元旦前夜,威尔-史密斯与多年的女友简达-萍姬终于结为伉俪,他们举行的婚礼是当年好莱坞最为豪华的婚礼。

威尔史密斯主演的 【我是传奇】怎么有两个结局

是电影的公司弄的另外一个结局,其实是本来就拍好的,但上映时看到是剪辑掉了的,现在又把那些胶片剪辑了一下(7分钟左右的长度),发出来作为另外一个结局单独公开,据说是为了拍续集(这个结尾可以继续拍嘛)。结局有两个版本,都是接着威尔史密斯他们跑进玻璃门的,所以前面剧情没变化.第一种结局是威尔为了救那两母子,自己用手榴弹和夜魔同归于尽,并将解毒血清交给两母子,最好送到了人类最后的生存地第二种结局是在最后时刻,威尔发现夜魔也是有情感的、有思维的(比如夜魔用计吊起威尔),夜魔的首领只是为了带走自己的妻子,所以对自己以前研究血清时所伤害的夜魔表示悔恨,最后威尔打开了玻璃门,把女夜魔给还他们,威尔和两母子都没事。

威尔史密斯的\u003c我是传奇\u003e中间他的老婆跟女儿在飞机上是怎么发生事故的

我是传奇威尔史密斯女儿玛莉·奈佛的扮演者是薇洛·史密斯。薇洛·史密斯(WillowSmith),2000年10月31日出生,演员,主要作品《圣诞快乐,马达加斯加》、《凯特·基特里奇:一个美国女孩》、《少女设计师》。《我是传奇》是根据李察·麦森的同名小说改编,由弗朗西斯·劳伦斯执导,威尔·史密斯、艾莉丝·布拉加和莎莉·理查德森等联袂出演的科幻电影。影片主要讲述的是2012年,人类最终被病毒所击垮,前军方病毒学家罗伯·奈佛(威尔·史密斯饰)因为体内有自然抗体未受到感染,而成为纽约市唯一的幸存者,甚至曾一度认为自己就是全世界唯一幸存的人类。

我是传奇剧情细节解析

《我是传奇》是一部于2007年上映的末世科幻电影,由法兰西斯·罗伦斯执导,

威尔·史密斯、艾莉丝·布拉加和莎莉·理查德森等联袂出演。

影片于2007年12月14日在美国上映。

影片主要讲述的是2012年,人类最终被病毒所击垮,前军方病毒学家罗伯·奈佛(威尔·史密斯饰)因为体内有自然抗体未受到感染,而成为纽约市唯一的幸存者,甚至曾一度认为自己就是全世界唯一幸存的人类。

电影根据李察·麦森(RichardMatheson)的同名小说改编,也是该书第三度改编而成的电影作品,但本片的故事剧情与第二部改编自该小说的电影《最后一个人》(TheOmegaMan)较为接近。

剧情简介

无知的人类医学发明了一种新的可以治愈癌症的病毒,不料病毒变异后将受感染的人类变成活僵尸。

一场大面积的病毒突然爆发,传播速度之快几乎无人能够阻止,没有人知道可怕的病毒之源开始于何处,只知道它是没办法停止的、不可逆转的、无法治愈的,最重要的是,它是人为创造出来的。

罗伯特·奈维尔上校是纽约市一个才华横溢的病原体学者,为美国军方服务。

他作为政府投资研究抵抗流行性疾病的疫苗的先头部队,看着病毒在街道上如此肆虐,却也只有无能为力的份儿。

这种通过空气就能传播的病毒最终以一种难以抵御速度笼罩了整个城市,使得总统只能下令封锁长岛地区,未被感染的人才能离岛。

可想而知,这种做法造成了市民的极大恐慌,纽约城顿时乱作一团。罗伯特在焦急之中将妻子佐伊和7岁的女儿马莉送上出城的直升机,却目睹他们死在面前的惨剧。

这种时候,死亡也许是最好的选择,因为那些被感染却没有死的人,身体发生了异变,成为一种可怕的生物,居住在城市地下的黑暗和阴影当中,躲避着阳光--他们对新鲜的血与肉,有着最为原始的渴望。

这场灾难所导致的后果,就是纽约变成了一座死城,而罗伯特就成了这里仅存的一个人类——不知何故,他的血液对这种病毒有着天生的免疫能力。

罗伯特知道自己可以支配两种武器,那就是他在科学上的专业知识和自己的血液。

曾经在军队里讨生活的经历,帮助他选择了在这座被废弃的城市中生活的方式,完全是高度系统化的,他每天都要坚持大量的体能训练,还要不间断地发出求救或寻找和自己一样的幸存者的无线电波。罗伯特是一个非常自律的人,否则在这种极端孤独的情况下,正常人都有可能发疯。

唯一还在与罗伯特并肩作战的,就是他最为忠诚的伙伴萨姆,一只德国牧羊犬。白天,罗伯特带着萨姆外出寻找维持生命的供给,然后去实验室时做研究、发无线电波;到了晚上,他们把自己关在一个坚固得有如堡垒的建筑物中,观察那些怪物在城市的街头“觅食”。

除了每天尽责尽职地做同样的事情,罗伯特在这座“空城”当中也享受到了完全的自由:他可以驾驶着他的跑车在街道上横冲直撞;在战斗机上打高尔夫;用无价的珠宝装饰他的堡垒等等,就连市中心最繁忙的商业街,如今也变成了罗伯特自家的“后花园”。

作为人类最后的希望,罗伯特被唯一的一个残留下来的任务驱使着,那就是使用自己血液中的免疫系统,寻找逆转病毒的方法。虽然他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一个庞大的天文数字,但是他没得选择,因为他的时间就快用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