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丞?寺丞是什么职位

时间:2024-09-20 11:51:04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寺丞是什么职位

寺丞,意思是官署中的佐吏。

宋·叶适《送宋知录》诗:节相喜材添局务,寺丞引类借朝裙。明代各寺寺丞为正六品。大理寺丞明初为正六品,洪武二十二年升为正五品。

明朝大理寺是干什么的

中国古代掌管审谳平反刑狱的官署。始设于北齐,隋、唐以后皆沿其制。朱元璋于吴元年(1367)置大理司卿,秩为正三品。次年朱元璋称帝后沿袭。其后设罢不时,名称和编制等也不断变更。

永乐中始告定型,大理寺设卿一人,左、右少卿各一人,下设左右寺丞、左右寺正等。大理寺的主要职责是专门审核天下刑名,凡罪有出入者,依律照驳;事有冤枉者,推情详明,务必刑归有罪,不陷无辜。

它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凡未经大理寺评允,诸司均不得具狱发遣。

大理寺审理案件,初期置有刑具和牢狱。弘治以后,只阅案卷,囚徒俱不到寺。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初审以刑部、都察院为主,复审以大理寺为主。明代中叶以后,刑名之柄为宦官所夺,甚至大理寺大审时太监居公案之中,列卿受其指使,大理寺形同虚设。

清沿明制,设大理寺,职掌与明同。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大理寺为答理院。大理寺旧置判寺一人,兼少卿事一人。建隆三年,以工部尚书窦仪判寺事。

凡狱讼之事,随官司决劾,本寺不复听讯,但掌断天下奏狱,送审刑院详汔,同署以上于朝。

详断官八人,以京官充,国初,大理正、丞、评事皆有定员,分掌断狱。

其后,择他官明法令者,若常参官则兼正,未常参则兼丞,谓之详断官。

旧六人,后加至十一人,又去兼正、丞之名。

咸平二年始定置。

大理寺什么时候建立

大理寺为明朝的执法机关。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政府设立大理寺,命当时著名儒生李仕鲁为首任大理寺卿,正五品。洪武十九年(1386年)设审刑司,共平庶狱。凡是大理寺所审理的刑狱案件,审刑司都要再详议一遍。

为巩固大理寺的权力,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改大理寺卿为正三品。

包拯在大理寺任过职吗

包拯在大理寺任过职,在1037年任职大理寺丞

根据史料记载包拯履历按年号分大致如下:

天圣五年(1027年):大理评事,知建昌县(不赴),监和州税(不赴)。

景佑四年(1037年):大理寺丞,知天长县。

康定元年(1040年):殿中丞,知端州。

庆历八年(1048年):刑部员外郎,河北转运使(未及上任),三司户部副使。

皇祐五年(1053年):知扬州(后知庐州)。

至和二年(1055年):兵部员外郎,知池州。

嘉佑七年(1062年):礼部尚书(五月卒赠)

大理寺少卿是什么职位

大理寺少卿,官职名。大理寺,官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为大理院。

大理寺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大理寺是中国古代掌管刑狱的中央审判机关。

大理是中国古老的官名,大理之意:古谓掌刑曰士,又曰理。汉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贵人之牢曰大理之义。寺,《说文》云“廷也”,即指宫廷的侍卫人员,以后寺人的官署亦即称之为“寺”,如“大理寺”、“太常寺”等。

人员编制

大理寺一般设有: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掌折狱、详刑。凡罪抵流、死,皆上刑部,覆于中书省、门下省。系者五日一虑。

龙朔二年,改曰详刑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刑寺;唐中宗时废狱丞。有府二十八人,史五十六人,司直史十二人,评事史二十四人,狱史六人,亭长四人,掌固十八人,问事百人。

正二人,从五品下。掌议狱,正科条。凡丞断罪不当,则以法正之。五品以上论者,莅决。巡幸则留总持寺事。

丞六人,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徒以上囚,则呼与家属告罪,问其服否。

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掌印,省署钞目,句检稽失。凡官吏抵罪及雪免,皆立簿。私罪赎铜一斤,公罪二斤,皆为一负;十负为一殿。每岁吏部、兵部牒覆选人殿负,录报焉。

狱丞二人,从九品下。掌率狱史,知囚徒。贵贱、男女异狱。五品以上月一沐,暑则置浆。禁纸笔、金刃、钱物、杵梃入者。囚病,给医药,重者脱械锁,家人入侍。

司直六人,从六品上;评事八人,从八品下。掌出使推按。凡承制推讯长史,当停务禁锢者,请鱼书以往。录事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