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 云南高院关于少杀,慎杀有什么依据

时间:2024-09-20 07:55:37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云南高院关于少杀,慎杀有什么依据

我觉得云南高院是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精神的。

不是说少杀和慎杀就等于不杀。我觉得该杀的时候必须杀。因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也说过对于手段特别残忍,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必须死刑立即执行。对于犯罪分子的纵容就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就是渎职。也违背了人民的意志。。。

云南省对偷逃高速过路费怎么处罚

云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关于办理偷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将偷逃过路费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列为刑事犯罪。根据《意见》第3条:“偷逃车辆通行费数额2000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266条规定,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以偷逃过路费实施诈骗的,金额在3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可以从重进行处罚。

马顺泽省高院那个科

马顺泽是云南省高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