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散广场设计规范 (收费站及收费广场设计规范)

时间:2024-09-20 12:42:32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集散广场设计规范 (收费站及收费广场设计规范)

城市广场的规划规范

第11.1.1条城市广场按其性质、用处及在路途网中的方位分为公共活动广场、集散广场、交通广场、纪念性广场与商业广场等五类.有些广场兼有多种功用。
第11.1.2条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认的性质、功用和用地规模,结合交通特征、地势、自然环境等进行广场规划,并处理好与毗邻路途及主要修建物出入口的联接,以及和四周修建物和谐,留意广场的艺术面貌。
广场应按人流、车流别离的准则,安置分隔、导流等设备,并选用交通标志与标线指示行车方向、泊车场所、步行活动区。
第11.1.3条各类广场的功用与规划要求如下:
一、公共活动广场主要供居民文明歇息活动。有聚会功用时,应按聚会的人数核算需用场所,并对很多人流敏捷集散的交通安排以及与其相适应的各类车辆停放场所进行合理安置和规划。
二、集散广场应根据顶峰时刻人流和车辆的多少、公共修建物主要出入口的方位,结合地势,合理安置车辆与人群的进出通道、泊车场所、步行活动地带等。
飞机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与长途汽车站等站前广场应与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下铁道的站点安置统一规划,安排交通,使人流、客货运车流的通路分隔,行人活动区与车辆通行区分隔,离站、到站的车流分隔。必要时,设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
大型体育馆(场)、展览馆、博物馆、公园及大型影(剧)院门前广场应结合周围路途进出口,采纳恰当办法引导车辆、行人集散。
三、交通广场包含桥头广场、环形交通广场等,应处理好广场与所联接路途的交通,合理确认交通安排方法和广场平面安置,削减不同流向人车的彼此搅扰,必要时设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
四、纪念性广场应以纪念性修建物为主体,结合地势安置美化与供仰视、旅游活动的铺装场所。为坚持环境安静,应另辟泊车场所,防止导入车流。
五、商业广场应以人行活动为主,合理安置商业贸易修建、人流活动区。广场的人流进出口应与周围公共交通站和谐,合理处理人流与车流的搅扰。
第11.1.4条在广场通道与路途联接的出入口处,应满意行车视距要求。
第11.1.5条广场竖向规划应根据平面安置、地势、土方工程、地下管线、广场上主要修建物标高、周围路途标高与排水要求等进行,并考虑广场全体安置的漂亮。
广场排水应考虑广场所势的坡向、面积巨细、相连接路途的排水设备,选用单向或多向排水。
广场规划斜度,平原区域应小于或等于1%,最小为0.3%;丘陵和山区应小于或等于3%。地势困难时,可建成阶梯式广场。
与广场相连接的路途纵斜度以0.5~2%为宜。困难时巨大纵斜度不该大于7%,积雪及寨冷区域不该大于6%,但在出入口处应设置纵斜度小于或等于2%的缓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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