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最多判几年

时间:2024-09-20 20:40:37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最多判几年

  一、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最多判几年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防卫过当具有两方面的特征:1、在客观上表现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2、防卫行为必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中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正在事实的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行为,是不存在防卫过当的。如你所说,对方三人持凶器入室行凶,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打死了行凶者也不属于防卫过当。
  除非是对方的暴力侵害已经被成功制止,你的朋友出于“防患于未然”的想法进一步伤害对方才可能导致“防卫过当”“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罪名,一般都会以“故意伤害罪”定性,但是在量刑的时候会从轻。防卫过当致对方死亡即涉嫌故意杀人罪。按照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对于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立功表现,对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二、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原因防卫过当之所以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一)从主观上看,防卫人具有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的防卫动机。
  虽然对于过当行为所造成的重大的危害具有罪过,但和一般犯罪相比,其主观恶性要小得多。(二)从客观上看,在防卫过当的全部损害结果中,由于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所以这种损害结果实际上可以分解为两部分:一是应有的损害,二是不应有的损害。防卫过当只对其不应有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而不对全部损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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