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管道设计规范 (锅炉厂房设计规范)

时间:2024-09-20 16:46:24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锅炉管道设计规范 (锅炉厂房设计规范)

锅炉到车间压力管道是否需求规划在哪个法规有要求

锅炉到车间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有必要依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督查暂行法令》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督查法令》的相关规则,进行规划、装置、挂号后,方可投入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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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锅炉房规划要遵从gb50041-2008吗
不需求遵从,可作参阅。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范围内的工业、民用、区域锅炉房及其室外热力管道规划:
1 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锅炉房,其单台锅炉额外蒸发量为l~75t/h、额外出口蒸汽压力为0.10~3.82MPa(表压)、额外出口蒸汽温度小于等于450℃;
2 热水锅炉锅炉房,其单台锅炉额外热功率为0.7~70MW、额外出口水压为0.10~2.50MPa(表压)、额外出口水温小于等于180℃;
3契合本条第1、2款参数的室外蒸汽管道、凝结水管道和闭式循环热水体系。
1.0.3本标准不适用于余热锅炉、废物燃烧锅炉和其他特别类型-锅炉的锅炉房和城市热力网规划。
1.0.4锅炉房规划除应契合本标准外,尚应契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则。
燃气锅炉房规划标准
1、锅炉房宜为独立的建筑物,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禁止设置在人员密布场所和重要部分(如公共澡堂、教室、餐厅、影剧院的观众厅、会议室、候车室、档案室、商铺、银行、候诊室)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方位以及主要通道、分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2、住所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锅炉房。锅炉房出入口的设置有必要契合下列规则:出入口不该少于2个, 但对独立锅炉房,当炉前走道总长度小于12m,且总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时,其出入口可设1个;非独立锅炉房,其人员出入口有必要有1个直通室外;
3、锅炉房为多层安置时,其各层的人员出入口不该少于2个。楼层上的人员出入口,应有直接通向地上的安全楼梯。
4、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室外敞开,锅炉房间内的作业间或生活间的门应向锅炉间内敞开。根据《锅炉房规划标准》GB50041进行规划时应留意其运用范围: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锅炉房,其单台锅炉额外蒸发量为1~75t/h、额外出口蒸汽压力为0.10~3.82MPa(表压)、额外出口蒸汽温度小于等于450℃;热水锅炉锅炉房,其单台锅炉额外热功率为0.7~70MW、额外出口水压为0.10~2.50MPa(表压)、额外出口水温小于等于180℃(注:真空锅炉、直燃机组、导热油炉等不适用于《锅炉房规划标准》,用气量较大的采暖炉、热水炉不能运用《锅炉房规划标准》的可参阅《燃气采暖热水炉使用技术规程》)
5、锅炉房的外墙、楼地上或房顶,应有相应的防爆办法,并应有相当于锅炉间占地上积10%的泄压面积, 泄压方向不得朝向人员集合的场所、房间和人行通道, 泄压处也不得与这些当地相邻。
6、地下锅炉房选用竖井泄爆方法时, 竖井的净横断面积,应满意泄压面积的要求。当泄压面积不能满意上述要求时,可选用在锅炉房的内墙和顶部(顶棚)敷设金属爆破减压板作弥补。泄压面积可将玻璃窗、天窗、质量小于等于120kg/m2的轻质房顶和单薄墙等面积包含在内。锅炉房的泄爆口,未经原建筑规划单位书面赞同,禁止在承重的墙、柱、梁等处开口,当不能满意要求时和用气方交流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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