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部位管理制度(通用8篇)

时间:2024-09-20 11:43:24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重点部位管理制度(通用8篇)

重点部位管理制度(1)

一、学校值班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值班实行夜班、双休日白班、法定节假日、传达室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1、夜间值班由值周教师带班,对教师协调,统一领导,做好全校的夜间值班保卫工作。

2、双休日(周六、日),由校长负责安排人员值班。

3、法定节假日值班,由校长另行安排值班。

4、值班室设专用电话,保证上级及有关部门电传畅通。

5、值班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专人负责传接电话。

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遇事妥善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单位领导的电话及住址随便告诉外人。

4、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5、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并提前响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征得同意。

三、夜间特定时间加强巡逻,对学校重点安全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做好防火、防盗、防范工作。

四、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重点部位的设施,保持室内卫生。


重点部位管理制度(2)

一、制度建设方面。检查各处室、各级部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包括学校安全制度、学生安全制度、交通安全制度、安全工作检查制度、班级管理制度、各处室使用、管理制度)

二、校舍安全方面。每周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室、微机室、劳技室、供电线路、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学校周边环境方面。与派出所干警协作,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检查清理。对发生交通安全隐患可能性大的路口,报请交警部门协助管理,确保学生的上学、放学安全。

四、安全教育方面。定期检查少先队开展安全教育的情况,定期检查隔板的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五、交通安全方面。每周不定期地对教师护送路队情况及小交警值勤情况、学生戴小黄帽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每周公布。

六、食品卫生方面。定期对食堂、商店进行检查,禁止“三无”、过期变质的食品进入校园。定期督促炊事人员进行身体检查,杜绝流行病、传染病的发生。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小组依据各部门责任目标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内容纳入班级、班主任年终工作考核。因工作失职导致本部门、本班级出现安全事故,将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评选,同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重点部位管理制度(3)

一、消防、闭路中心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非保卫,消防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不准在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会客和聊天。

二、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遇到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领导报告,不准错报。消防闭路中心值班人员不准离开控制室。

三、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值班室保持干净,整齐,各类控制台(如报警器,水泵控制台、闭路电视房等)保持无灰尘。

四、值班时间不准喝酒、吸烟、睡觉、看小说等,如发现一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除名。

五、交接班要交接清楚各种设备情况,交接要详细填写值班记录,领班每天必须进行详细检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各部门播放音乐时间要按时播放,切记音量适中,切勿声音过大骚扰住户。消防中心各种设施要爱惜使用。

七、消防监控中心实行专职人员全日值班负责制。

八、消防值班员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消防主管,遇到重大问题迅速上报消防责任人。

九、消防监控中心出现报警信号,应立即核实信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消防工作手册》中的“消防应急措施”处理;如属误报应进行复位,并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消防监控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状态,每半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的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将检查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一、消防设备出现故障时,值班员应填写《设备维修申报单》,立即通知机电运行部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十二、消防监控中心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十三、消防监控中心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消防监控中心内应备用便携式灭火器和常用灭火器具。

十四、严禁外人进入消防监控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消防主管批准。


重点部位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门店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据《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和西安市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门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二条贯彻落实

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防火安全责任书》,门店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门店安全

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全办”)负责防火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安全办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一、负责门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西安市关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门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同时加大重点防火部位的巡视检查频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门店的防火安全。

四、负责建立和修订门店防火档案,以实现对防火安全责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或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消防机关。

六、负责门店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或协助消防管理机关对门店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七、参与门店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审定工作和最终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八、负责门店出租房屋、出租场地的《安全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九、负责对新到门店工作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负责定期对门店的防火物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更换和增补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并掌握防火和灭火基本知识。

十二、负责《临时动火证》的审批和检查工作。

十三、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全办及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重点部位管理制度(5)

一、重点防火部位要结合工作特点等制订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二、重点防火部位公司要层层签订防火安全保证书或责任书,确定各部位的安全防火责任人,切实落实重点防火部位安全责任制。

三、针对重点部位的工作情况,保卫部门要经常进行重点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知识。

四、建立重点防火部位防火档案,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健全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训练、演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能迅速扑灭初起火灾。

六、按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完好有效。

七、加强昼夜值班、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排查、整改、消除各类火险隐患,并做好记录。

八、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疏散人员、贵重物品,保护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九、保卫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


重点部位管理制度(6)

校园重点部位防火要求如下;

一、校内防火总体要求

1、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2、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3、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用电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

4、严格校内用火管理。

5、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教室、食堂、配电室、图书馆、档案室、实验室及仓库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6、对于寄宿的学生,要加强教育管理,尤其要加强宿舍防火安全。

二、教室和实验室防火要求

1、上课、上自习教室的安全出口保持畅通;课堂上用于实验的化学危险物品,要严格控制用量,实验后应及时清除,不得在课堂内存放。

2、化学实验室两个安全疏散门能随时打开;有健全严格的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化学危险物品应专柜保管;遇热易蒸发的物品,不应放在太阳照射到的地方;实验台上不能摆放与本次实验无关的化学物品;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的电热仪器。

3、实验室内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随用随领,不应积存。

4、实验进程中实验指导教师要看守学生实验,对于危险性大的操作,应备有湿抹布、石棉布等作灭火准备。

5、实验室用电量不能超过负荷,不得临时乱拉电线,要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做好灭火准备。

三、图书室和档案室防火要求

1、两个书架之间的通道宽度应大于0.8m。主干线通道大于1~1.2m,贴墙通道可为0.5~0.6m。书库的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

2、图书库、档案库内采用距离可燃物50m以上的吸顶白炽灯泡照明,灯座应位于走道上方;采用荧光灯时,为严防整流器过热起火,不能把灯架直接固定在可燃构件上;严禁在库房内使用各种家用电器、设置配电盘;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严禁在书库、档案库、阅览室及目录检索室等处吸烟。

4、图书室、档案室应安装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装置,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也可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四、宿舍防火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学生一般或很少接受过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意识薄弱,存在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通过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学生掌握防火和逃生常识方法,并规范其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2、加强管理。楼管室应制订并严格执行防火规章制度,落实各种防火规定和学校行政措施。

3、安装限电器,解决用电隐患。

4、配备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配备足够的报警和灭火器材,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持完好。另外,宿舍的楼梯、楼道、楼门禁止堆放杂物,保持畅通,以利于人员疏散。

五、仓库防火要求

1、仓库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留出主通道1~1.5m,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50cm距离。

2、仓库内的照明灯限60W以下,白炽灯不得用可燃物做灯罩,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种物品要标明性质、名称。

3、仓库中电源开关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学期对电线进行一次绝缘检查,发现可能引起起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现象时,必须及时维修、更新。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夹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后值班人员要巡视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堆积时间较长(一年)的物品,要进行翻仓、清仓,防止物品积热产生自燃。

六、食堂防火要求

1、使用液化气炉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前先检查输气瓶是否漏气;发现漏气禁止使用,并送液化气站进行维修。

2、使用柴油炉前先开风门,然后点火种等气;下班要关牢阀门,熄灭火种。3、餐厅使用时,大门不得上锁,以保持畅通。

4、定期清洗厨房抽油烟机及管罩。清洗厨房时不得将水喷到电插座、电开关及马达等处,防止电器短路引起火灾。

5、热油开炸时,注意控制火力、油温,防止油锅起火。

6、消毒间开水器及消毒柜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及时排除故障,防止漏电、烫伤或失火。

校园重点部位更加需要重视防火的安全性,因为这些都是校园的重点区域,做好防火的措施,同时还需要对校园火灾知识详细的了解,对如何预防校园火灾更需要多加的关注。


重点部位管理制度(7)

一、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变配电室、动力站、电梯机房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禁烟禁火等各种文字、符号的警告标志。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配备相应的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填写《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巡查工作记录》;各食堂操作间在早、中、晚开餐结束后应进行收尾工作检查,并记录备案。

七、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规定

1、防火重点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3、定期对电器设备、线路进行检查、维护、清扫,确保正常供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清扫、检查时,严禁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擦拭配电柜及电器设备。同时必须挂停电标识牌,任何人不得随意合闸。

5、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发生事故。

6、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供电局的规定。

7、安装的电器设备应采取防雨、防雷等安全措施。电器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8、移动的电器设备,应做好接地或安装自动断电装置,并设专人管理。

9、配电箱或电器设备内,严禁存放工具或杂物。

10、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1、消防器材要设专人管理,要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严禁挪用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火灾报警程序、本岗位散程序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发现火险要及时报警和扑救。


重点部位管理制度(8)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企业各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企业各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各公司及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总部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公司防火责任人由各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各公司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厂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产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附:火灾防护

1、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2、生产车间工作时间大门不得下锁。

3、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4、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熟悉使用方法。

6、电线不得接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7、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

8、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9、炉灶、烟囱、锅炉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10、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11、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2、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3、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14、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5、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灭火。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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