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规定多少天产假?

时间:2024-09-20 12:30:25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鄂尔多斯市规定多少天产假?

  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产假的法律规定多少天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28天。
法律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推迟四年以上初育者为晚育。
  
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产假三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日。对晚婚晚育者还可以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引用法规
[1]《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一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二、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产假的法律规定多少天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引用法规
[1]《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九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三、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规定产假有多少天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
  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引用法规
[1]《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九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四、鄂尔多斯市产假的法律规定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28天。
法律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
  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推迟四年以上初育者为晚育。
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产假三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日。对晚婚晚育者还可以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引用法规
[1]《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一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五、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28天。
  
法律规定
《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推迟四年以上初育者为晚育。
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产假三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日。
  对晚婚晚育者还可以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引用法规
[1]《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一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同级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