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大病补偿?

时间:2024-09-20 16:30:17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大病补偿?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没有大病补偿的相关规定。但如果公司与你解劳动合同是因为你患病,你可以得到一年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相关规定如下: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二)(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在一销售公司工作01年入职已经7年半了,最近公司由于亏损全面调整,公司在给予N+1工资补偿后将与下月初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在这我想问一下:06年11月份我得了左降结肠恶性肿瘤,公司是否能给予一定的大病补偿?劳动法是否有规定?怎样找相关部门?


同级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