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是什么?举例说明。

时间:2024-09-20 17:49:48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诉讼时效是什么?举例说明。

  一、"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对于诉讼时效是什么时候算的?诉讼时效是从诉讼时效算起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二、诉讼时效抗辩的上诉状有效期是多长时间,诉讼时效率辩的一审过了诉讼时效,仍想诉讼是可以的,但已丧失了胜诉权,毫无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当事人申请过民事调解,或者向公安机关等单位报过案,则诉讼时效中断。这时,当事人则没有过了诉讼时效,可以正常地起诉。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第十五条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关于诉讼时效抗辩的上诉状这个诉讼时效的规定请参考以上。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三、诉讼时效的定义和特点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四、"法律上规定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超过诉讼时薪有什么后果"刑法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第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第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第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第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引用法规
[1]《刑法》 第8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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