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沽权证_8
认沽权证,是一种契约定下,规定的预期时间,以规定的价格向发行的公司卖出规定的股票的权利!
T+0交易规定等同认购权证!
认沽权证和认沽权证一般散户都可以买卖的,不但开有深沪股票帐户,还需要和所在券商(所交易的证券公司)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同时和券商办理权证交易资格权开通。
建议不要炒认沽权证,无法掌握,实际现在认沽证都一分不值,接最后一棒都将钱变成废纸了,认购权证还是比较好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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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给付型认沽权证行权操作要点
1、投资者申报指令的操作同于上述证券给付型认购权证第1点、第2点。
2、若投资者行权申报的认沽权证份数不超过证券帐户中可动用的认沽权证份数,但认沽权证行权所需的标的证券大于投资者证券帐户中可动用的标的证券,则只有与该投资者证券帐户中可动用的标的证券对应的认沽权证可以行权。
3、接到投资者发出的认沽权证的行权指令之后,券商扣减投资者证券帐户中的权证可用数量,扣减量等于有效行权委托数量;此外券商还需扣减投资者证券帐户中的标的证券可用数量,扣减数量等于认沽权证有效行权委托数量乘以行权比例。
4、投资者所持有的标的证券,当日申报行权,且委托卖出并成交,结算系统处理的顺序为:交易、行权,既先按卖出进行结算,剩余股份做行权处理。
5、行权成功,T+1日行权资金自动记入结算参与人的结算备付金帐户,同时计减投资者证券帐户中相应数量的权证和对应的标的证券;T+2日相应行权资金将自动记入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投资者资金帐户的资金增加数量=认沽权证有效行权委托数量×行权价格×行权比例。
6、行权期结束后,未申报行权的证券给付型认沽权证将予以注销。
举例二:投资者A持有万科HRP1(证券代码:038002)100份,该权证结算方式为证券给付,行权比例为1,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3。
638元。A在行权日操作了对100份权证的行权指令,则:
委托指令类别
权证产品
权证类别
投资者证券帐户的权证可用数量
投资者证券帐户的
标的证券可用数量
投资者
资金可用额
行权
万科HRP1
认沽权证
扣减100份
扣减100×1股
增加100×1×3。
638元人民币
六、现金结算型权证行权操作要点
1、投资者申报指令的操作同于上述证券给付型认购权证第1点、第2点。
2、现金结算型权证的发行人,在结算时支付的是行权价与证券结算价格之间的差价,故此,采用现金结算方式的权证在行权时为价外权证的,投资者不能行权。
3、现金结算权证在行权时为价内权证的,权证持有人可以自行主动行权,获得行权价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之间的差价。其中,标的证券结算价格等于行权日前十个交易日标的证券每日收盘价的平均数。
4、行权期满后,权证持有人如未对持有的权证行权,发行人将在权证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未行权的权证持有人自动支付现金差价。
5、对于现金结算的权证,投资者帐户在行权后变化如下:
委托指令类别
结算方式
权证类别
投资者证券帐户的权证可用数量
投资者证券帐户的
标的证券可用数量
投资者的
资金可用额
行权
现金结算
认购权证
扣减委托数量
不因权证行权发生变化
增加委托数量*行权比例*(证券结算价-行权价)
认沽权证
扣减委托数量
不因权证行权发生变化
增加委托数量*行权比例*(行权价-证券结算价)
七、权证行权申报指令的撤销
权证行权指令在当日可以撤销。
券商在接收投资者行权撤销委托指令时,要依据权证类别、权证的结算方式,对投资者帐户下权证相应数量、或相应标的证券、或相应资金作如下操作:
委托指令类别
结算方式
权证类别
投资者证券帐户的权证可用数量
投资者证券帐户的
标的证券可用数量
投资者的
资金可用额
行权撤销
认购权证
证券给付结算
记加原行权委托的委托数量
记加委托数量*行权比例*行权价
现金结算
记加原行权委托的委托数量
认沽权证
证券给付结算
记加原行权委托的委托数量
记加原行权委托的委托数量*行权比例
现金结算
记加原行权委托的委托数量
另外,对于不在行权期的行权申报,本所交易主机将此类行权申报作自动撤单处理,自动撤单的成交回报中的撤单原因说明为“禁止行权”。
八、权证行权费用的相关规定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就权证行权业务对投资者按以下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收费方
收费对象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结算公司
投资者
行权标的证券过户费
面值0。
5‰
权证行权引起的投资者与发行人之间的股票过户,仅向投资者单向收取过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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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认沽权证,怎样操作。高手们帮助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