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合伙人合同(汇总4篇)
美容院合伙人合同(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出资60000元整(大写:陆万元整)盘下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路浪漫满屋店,从事美发业务。出资比例为甲方占投资总额的33.33%、乙方为33.33%、丙方为33.33%。该企业所有资产均属三方共同出资,共同所有,共有比例为各方出资比例。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起始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到期后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一个月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到期后没有重新签订合伙协议或补充协议但继续经营的,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伙协议为准。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合伙各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企业盈余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原则上按月小结,年底十二月或合伙解散后按出资比列核算分配;
3.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出资比例承担。在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不受出资比例限制;
2.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各方共有比例为各方的出资比例;
3.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责任比例按出资比例计算。
第五条:禁止合伙人以下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合伙协议无约定或者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3.除已有业务(曹永胜、魏文经营的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第二工业区南波湾美发店)之外,不得经营或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4.无正当理由强制退伙;
5.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私自调整企业员工的薪资;私自提干;私自任免员工。
6.企业合伙人不同的企业,员工不得私自调动,以免损害第三方合伙人利益。
7.其他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一切行为。
第六条:甲、乙、丙各方对合伙事务享有以下执行权: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招揽工程装修,因工程装修所需进行的行为;
3.支付合伙债务;4.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5.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6.企业策划人可由全体合伙人推举能力稍强、经验稍丰富的合伙人担任,其他所有合伙人享有决定权。实行“多一票通过,少一票否决”制度。
第七条:合伙人作为工作人员的权利:
1.合伙人自愿担任企业管理人员,并得到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有权获得相应岗位工资报酬;
2.合伙人作为企业一般工作人员,有权获得相应岗位工资报酬;3.多店管理人员,有权获得多店相应岗位工资报酬。
第八条:新合伙人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与新合伙人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新合伙人入伙前需评估企业市值,按股数认购。
6.新合伙人入伙所出资额,由原合伙人按原出资额比例分配;原合伙人剩余资金为现出资额,折算现在所持股数。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2(一)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4.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如果合伙人对清算人达不成合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共同指定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及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所欠税款;
(3)合伙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且在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条:合伙人退伙事项。
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前六个月内不得退伙,不得转让出资。如合伙人无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可避免事由退出,除不退出资额以外,还必须向其余合伙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2.企业经营期限开始之日起六个月以后各合伙人可转让自己的出资,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征求全体原合伙人同意且第三人应同意按入伙对待,否则视为退伙。
3.合伙人退伙或转让自己的出资后三年之内不得在合伙企业方圆十公里之内从事相关行业,不得利用熟悉的员工套取合伙企业商业机密,不得招用曾在合伙企业的员工共事。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事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经其余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否则按出资比例退给其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行为的,应按下列规定承担责任:
(1)将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上缴合伙企业;
(2)经劝阻,拒不改正者,可由其余合伙人决定除名,同时向未违约的'合伙人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0000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2.合伙人有本协议第十条第3款规定行为之一的,违约方应将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赔偿给其他合伙人,同时向企业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0000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第十三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共同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xx月xx日
美容院合伙人合同(2)
甲方:
乙方:
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产品功能等多方了解及市场明确定位后,自愿做为甲方加盟店,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合法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所属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自甲方开始向乙方供货起,乙方即取得本协议约定的加盟经营资格,乙方无需交纳加盟费。
3、乙方自觉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规划和管理,切实做好针对顾客群的服务,业务上接受甲方的督察和指导。
4、此代理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加盟经营范围、期限、经营地址的确定
1、乙方服务对象是本美容院的消费人群,不得擅自在互联网上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
2、乙方加盟经营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3、乙方的经营地址是:省市(县)区(镇)(自愿退股协议书)
第三条:经营技术资产
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
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
B、品牌形象代言人;
C、营运和促销方案;
D、形象识别CIS系统;
E、企业文化和荣誉;
F、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
G、营运手册和教育培训系统;
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不能转给他人使用和用作其他用途。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中国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宣传;
2、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制定产品的销售政策、促销政策和新产品的开发与供应;
4、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技术和消费技巧培训,以促进乙方的销售和服务工作的展开;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商品价格及销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6、为提升品牌形象和乙方效益,甲方应进行不定期广告宣传;
7、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加盟资格。
(1)乙方仿冒、滥用甲方注册的商标,损坏甲方形象;
(2)乙方自行销售非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甚至假冒伪劣商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3)乙方在销售时出现价格混乱,经甲方明确要求稳定后仍不能有效控制的。
出现以上情形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单方自行解除本合同时,乙方所剩余货物甲方不负责退货。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甲方提供培训的权利:乙方签订加盟协议后,甲方须对乙方的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使其有能力全面了解甲方产品,从而对顾客进行高品质服务;
2、商品配送权: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两个工作日内发货。
3、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资质技术转让,享有甲方拥有的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其合法经营身份。
第六条:进货及调换货
1、甲方按照全国统一价格向乙方提供商品,享受统一零售价的折。
2、乙方可委托甲方代办快递(发货地点均在甲方所在地),运费自理,乙方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根据乙方进货清单予以发货(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凭甲方发货清单进行验收并向甲方电话确认)。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加盟期间的滞销产品(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按约定可调换。调换的具体方法为:自代加盟签订日起,加盟店首批进货自进货日起三个月内可自由调换,未调换则视为已销售。以后每个月所进货品,可在进货后的二个月调换,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销售奖励:乙方年销售2万元甲方产品,甲方给予乙方总进货额的5%做为奖励,乙方销售额在3万元以上的,甲方给予乙方总进货额的10%做为奖励。此奖励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每年年底由甲方返还乙方。
第七条:协议的违约责任和其他
1、乙方加盟店的地址及店主变更,乙方退店、终止合作、解除协议,须书面通报甲方。
2、协议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3、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以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本协议是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唯一依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无效。
5、乙方承诺本协议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管理等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将相关资料归还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或转让他人或单位。
6、本协议签约地:北京市。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八条: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美容院合伙人合同(3)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拟订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
项目美容院
第二条、合伙期限
出资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合伙人甲方占75%股份,乙方占25%股份,合伙期限为3年自20xx年2月11日起至20xx年2月11日止。)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按甲、乙双方所占股份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合同期满可自愿退出,如果中途退伙必需有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公,不予退还。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六条、法律负责人
经甲、乙双方商议决定由(甲)方来做皇千汇美容院的法律负责人,如以后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的皇千汇美容院出现什么意外必须要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美容院合伙人合同(4)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协商之后,秉持着互惠互利,和气生财的原则,就下列的事宜达成了协议:
在此之前,需强调,双方是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同样在XXX租赁店铺开设一家美容院。另外双方通过协商确定,自愿的合伙经营XXX美容院,总投资的金额在XX元。
第一:合作的时间与期限
自从XX年XX月XX日起,甲方与乙方合作经营本美容院,直到结束到期。
第二:美容院出资方式
甲方:XXX
乙方:XXX
甲方与乙方所投入的资金,既是美容院投资成本,不能在中途取出,需到合作期满后结清。
第三:美容院盈利分配
1、在合作经营期间,美容院所产生的盈利,属于二方的共同财产,不能随意的支配。
2、按利润甲方为XX,乙方为XX
3、股份的分配到年底再核算。
第四:甲方与乙方的职责与权限
甲方是美容院投资的主要负责人,其职责和权限是:对美容院进行日常的经营管理,统筹安排。对美容院的发展具有决定权。负责美容院财务的审批。
乙方是美容院投资的主要合作人,其职责和权限是:参与美容院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利,参与美容院发展项目的决策。
另外,双方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参与美容院的日常运营中,包括购置产品,仪器与设备。接待美容院的顾客,处理美容院的日常事情。
第五:两方合作经营美容院,自负盈亏
第六:在两方合作期间,应该各尽其责。如果造成重大的损失,两方都应该承担经济的损失责任。因本店是合伙经营,所以共同的承担劳动义务,也共同的承担风险。
第七:合作期满之后,应该及时的清算利润
本美容院合伙协议书甲方与乙方各拿一份,签字之后即为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