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n年劳动合同,在合同未到期时由于考上研或出国留学而结束合同,算不算违约?怎么处理?

时间:2024-09-20 15:37:42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签了n年劳动合同,在合同未到期时由于考上研或出国留学而结束合同,算不算违约?怎么处理?

  签了n年劳动合同,在合同未到期时由于考上研或出国留学而结束合同,算违约。怎么处理?视你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约定确定: 1、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则劳动合同中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的约定仍然有效,需要根据约定年限与已服务年限之差,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则劳动合同中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以及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规定外的任何违约金约定都是无效的。
  只需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义务即可。 。

是不是只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领导就行了?有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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