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

时间:2024-09-20 21:18:19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租赁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房屋,谁负责房屋安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一下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在交付时结构完成无损,无漏水、渗水现象;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所租房屋仅供居住使用,不得将所租房屋用于商业活动或有损坏公共利益活动,不得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行为。

乙方负有使租赁房屋的整体结构及原貌完好无损的责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在承租屋内外违法搭建建筑物。

乙方应保持租赁房屋及环境的整洁;不得产生本市允许标准外的噪音;严禁在租赁房屋内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三、乙方的责任:

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外,乙方造成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聚众、酗酒闹事等行为引起的纠纷,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中的“人员”指甲乙双方的人员和其他人员;本责任书中的“财产损失”指甲方及他人的财产损失;本责任书中的“房屋”是指 。

四、其他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责任书为租赁合同的附件,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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