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何规定

时间:2024-09-20 10:57:05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何规定

  一、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何规定破产分配顺序,是指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优先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时,按照比例清偿。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
  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由清算组织提出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相关依据为《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二、破产财产分配顺序种类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三、破产财产包括哪些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
  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4、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也属于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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