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计划

时间:2024-09-20 21:21:47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监理工作计划

作为一名工程监理,在20xx年,给自已制定了新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一、监理目标

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创造桓盖线省样板、示范工程,摸索新工艺、新材料、改性高模量沥青混凝土的施工管理经验。

二、监理工作重点

1、自检各个单项工程的开工条件,向驻地办提供自检资料。

2、对每道工序或工艺进行现场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材料、设备及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3、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缺陷及时采取措施;对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记录,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4、按规定的抽样检测频率、时间、方法进行取样和试验。

5、及时检测工程各部的位置、标高和几何尺寸,提供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检查,以获得认可。

6、对每道工序(工艺或单项)单件工程交工后进行自检和测定,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7、对每项工程质量进行规定的分析整理,建立质量档案,交工验收时提供详实的施工资料。

8、审查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提出书面建设报总监办审批。

9、检查承包人的进场材料,重要材料应通过业主预招标并由业主推荐。其它材料必须符合技术要求,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

10、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

三、质量控制的基本步骤

驻地办开工以前,向承包人提出一个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质量控制按以下流程进行:

1、工程开工报告:

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2、工程自检报告:

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驻地办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驻地办进行检查验收。

3、工序检查认可:

驻地办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中间交工报告:

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由驻地办组织验收。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拒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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