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机房设计规范 (制冷机房的设计规范)

时间:2024-09-20 20:41:25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电子信息机房设计规范 (制冷机房的设计规范)

电子信息体系机房规划标准的新标准称号有内在

重视机房开展的人们可能会留意,新标准的称号是《电子信息体系机房规划标准》,没有延用之前的《电子核算机机房规划标准》或改为数据中心规划标准。钟景华画龙点睛了其间的缘由:“在标准立项之初,编制组考虑到假如依然连续《电子核算机机房规划标准》这一称号可能会过于限制。现代的机房称号许多,有数据中心、信息中心、电脑中心、核算机房等等,怎么让这个标准涵概更广,成为我们重视的一个问题。” 但是不管机房称号怎样,归根结底其传输、存储、运算的都是电子信息。所以,编制组终究把新标准界说为《电子信息体系机房规划标准》,它不只涵概传统的核算机机房,并将一切具有电子信息传输、存储、运算功用的场所都归入其间。

电子信息体系机房规划标准的要求高于国家规则的编...

核算机技术的开展速度平均是2.5年一代,而《电子核算机机房规划标准》从1993年施行至今现已进入了第15个年头。而早2005年头我国电子工程规划院在对标准进行收拾时发现原有的标准已不能适用于现代数据中心的规划要求时便向建造部和信息产业部提出了修编的请求,并得到了相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很快发文托付我国电子工程规划院对标准进行修编。
依照国家相关规则,标准的编制要分四个阶段,分别是预备阶段、征求定见稿阶段、送审稿阶段和报批稿阶段。但是《电子信息体系机房规划标准》的编制作业远远超出了这四个阶段。
钟景华介绍:“预备初期编制组调研了40多个机房,获得3000多个数据,并编写200多页的调研陈述,而且还研讨和翻译了美国通讯行业协会的TIA-942《数据中心通讯设备标准》、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的IEEE-1100《电子设备供电和接地操作规程》等相关国外标准,吸取了其间合适我国国情的部分。”
从调研到草稿完结阅历了一年的时刻,之后编制组依照建造部的规则开端了为期两个月的向全社会征求定见阶段,期间搜集定见330余条。定见中许多触及许多机房疑难问题,怎么取舍编制组慎之又慎,并对每一条不选用的定见都回复了详细的理由。比方关于机房接地的定见,编制组邀请了国内闻名的王红宇等专家对每条定见进行剖析、评论,彻底处理了长久以来关于机房接地的争辩,除此以外编制组还组织了并于供电、空调、归纳布线及消防等方面的定见研讨会。
尔后,又阅历了征求定见稿修正、送审稿评论和修正、报批稿修正等阶段。终究,建造部于2008年11月12日发布第101号布告,同意了《电子信息体系机房规划标准》标准,从立项到同意阅历3年多的时刻。与旧标准比较,新标准的内容愈加科学和更具施行性,但是整个编写进程却比旧标准缩短了一半的时刻。
钟景华还重新标准的视点为数据中心建造提了几条主张,首先要力所能及,数据中心出资费用十分高,建造本钱平均要1.5万/平米,新标准中A级、B级、C级机房的出资差别是相当大的,必定要根据自己企业的性质、数据中心的重要性来定出数据中心建造的等级。第二,数据中心建造必定要考虑标准化和模块化,这也是节约出资和运转费用的重要因素。
最终,钟景华谈到,依照建造部的托付我国电子工程规划院正在编制《电子信息体系机房环境检测标准》,专门处理现在检测没有根据、没有办法的问题。其间包含了数据中心温度、湿度、电源质量、布线等参数怎么检测的标准标准,将于2010年完结。
别的,我国电子工程规划院还承当了建造部托付的编制《电子信息体系机房规划与施工的国家标准图集》使命,图集能够协助规划和施工人员了解标准,现在图集现已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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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核算机机房规划标准的...

机房方位及设备安置
第一节 电子核算机机房方位挑选
第2.1.1条 电子核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 电子核算机机房方位挑选应契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足够、电子比较稳定牢靠,交通通讯便当,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发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出产或储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库房、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搅扰。
第2.1.3条 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搅扰或为保证核算机体系信息安全,可采纳有用的电磁屏蔽办法。
第二节 电子核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 电子核算机机房组成应按核算机运转特色及设备详细要求确认,一般宜由主机房、根本作业间、第一类辅佐房间、第二类辅佐房间、第三类辅佐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 电子核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核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安置确认。在核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把握的情况下,电子核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契合下列规则: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办法确认: 1.当核算机体系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核算: A=K∑S (2.2.2-1) 式中A--核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核算机体系及辅佐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核算机体系的设备没有选型时,可按下式核算: A=KN (2.2.2-1)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 N--核算机主机房内一切设备的总台数。 二、根本作业间和第一类辅佐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三、上机预备室、外来用户作业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可按每人3.5m2~4m2核算。
第三节 设备安置
第2.3.1条 核算机设备宜选用分区安置,一般可分为主机区、存贮器区、数据输入区、数据输出区、通讯区和监操控调度区等。详细区分可根据体系配置及办理而定。
第2.3.2条 需求常常监督或操作的设备安置应便当操作。
第2.3.3条 发生尘土及废物的设备应远离对尘土灵敏的设备,并宜会集安置在接近机房的回风口处。
第2.3.4条 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间隔应契合下列规则: 一、两相对机柜正面之间的间隔不该小于1.5m; 二、机柜旁边面(或不必面)距墙不该小于0.5m,当需求修理测验时,则距墙不该小于1.2m; 三、走道净宽不该小于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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