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可以办吗?

时间:2024-09-20 11:45:46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独生子女证可以办吗?

  一、独生子女证的办理1、可以的。2、一对夫妻生育了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因其子女死亡现只存活一个子女,按政策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而自愿不再生育的,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二、民法典规定,当初没有办独生子女证的,现在还能办独生子女证书吗?对于现在独生子女证还能办吗这个问题,根据最新规定,今后是否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分三种情形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以办理。
  领取后,该有的待遇,还是会有的。二、是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三、是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你这种情况应该可以。三、小孩没办独生子女证,以后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的待遇吗不可以,因为从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你印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
  
《人口计生法》规定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引用法规
[1]《人口计生法》 第十八条四、独生子女证丢失或损坏,可以补办吗?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7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期间,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此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如果一个家庭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但是他又没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省都有相关规定,可以根据省条例、有关规定去补领,并且可以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依法享有相关奖励和扶助优待等政策。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之后,根据中央《决定》,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家庭,国家就不再鼓励,并且不再发放相关的证明,同时也就不享受以往相关政策。这就是对独生子女证可以补办吗问题的回答。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引用法规
[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27条五、以前没有办独生子女证的,现在可以补办吗可以进行补办。
  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鼓励公民按政策生育。因此,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将不再获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符合条件的,仍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各地政策规定或有不同,故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三)夫妻一方所在法人单位或者双方户籍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四)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有工作单位的,共同向申请人双方各自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无工作单位的,共同向申请人双方各自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扩展资料注意事项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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