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库设计规范 (小车库设计规范)

时间:2024-09-20 12:12:57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消防车库设计规范 (小车库设计规范)

单位的库房改建为泊车库是否需求通过消防批阅?
修建工程消防规划(包含新建、改建、扩建、修建内部装饰以及用处改变项目)应当进行修建工程消防审阅
GB50016-2014《修建规划防火标准》
《车库修建规划标准》JGJ100-2015
制作单位请求消防规划审阅应当供给下列资料:
(一)制作工程消防规划审阅申报表;
(二)制作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规划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四)消防规划文件;
(五)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资料。
依法需求处理制作工程规划答应的,应当供给制作工程规划答应证明文件;依法需求城乡规划主管部分同意的临时性修建,归于人员密布场所的,应当供给城乡规划主管部分同意的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消防安排应当自受理消防规划审阅请求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审阅定见。可是按照本规则需求安排专家评定的,专家评定时刻不计算在审阅时刻内。
2014年防火标准住所楼梯是否能与车库直接相连?
你好:
修建的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不该共用分散楼梯间,假如共用应在首层采纳必要的防火分隔。一起又要求,住所部分与非住所部分的分散楼梯应别离独立设置。
个人了解:
地上部分二者必定不能共用,不能直接相连。假如分散楼梯在首层采纳有用防火分隔,该楼梯地上、地下能够认为是2个独立分散楼梯,地下部分能够认为是独自的车库人员分散出口,假如满意地下车库的分散要求,便是可行的。
请细心参看《建规》5.4.10条,6.4.4.条
清楚?愿对你有协助!
《轿车库、修车库、泊车场规划防火标准》最新版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轿车库、修车库、泊车场规划防火标准》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garage。
motor repair shop and parking area
GB 50067-2014
主编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同意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和城乡制作部
发布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和城乡制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刻:2014年12月2日
施行日期:2015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和城乡制作部布告
第595号
住宅城乡制作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轿车库、修车库、泊车场规划防火标准》的布告
现同意《轿车库、修车库、泊车场规划防火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67-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其间,第3.0.2、3.0.3、4.1.3、4.2.1、4.2.4、4.2.5、4.3.1、5.1.1、5.1.3、5.1.4、5.1.5、5.2.1、5.3.1、5.3.2、6.0.1、6.0.3、6.0.6、6.0.9、7.1.4、7.1.5、7.1.8、7.1.15、7.2.1、8.2.1、9.0.7条为强制性条文,有必要严格履行。原国家标准《轿车库、修车库、泊车场规划防火标准》GB 50067-97一起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讨所安排我国方案出版社出版发行。
我国人民共和国住宅和城乡制作部
2014年12月2日
本标准是依据原制作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制作标准标准拟定、修订方案(第一批)>的告诉》(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轿车库、修车库、泊车场规划防火标准》GB 50067-97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制作的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作业政策,深化调研了轿车库制作、运转现状,认真总结了轿车库工程制作实践经历,广泛寻求了有关科研、规划、出产、消防监督、教育及轿车库运转办理等部分和单位的定见,研讨和消化吸收了国外有关标准,最终经检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分类和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和修建构造,安全分散和救援设备,消防给水和救活设备,供暖、通风和排烟,电气。
本标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 增加了半地下轿车库、多层轿车库的界说,修正了敞开式轿车库的界说;
2 增加了轿车库、修车库分类的面积操控目标;
3 调整了部分修建构件的焚烧功能和耐火极限;
4 调整了轿车库与其他修建组合制作的相关要求;
5 调整了机械式轿车库泊车规划、防火分隔、救活救援的相关规则;
6 增加了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调整了轿车分散坡道宽度的相关规则;
7 细化了主动救活体系的设置要求,增加了天然排烟的相关要求。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有必要严格履行。
本标准由住宅和城乡制作部担任办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说,由公安部担任日常办理作业,由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担任详细技能内容的解说。本标准在履行过程中,期望各单位留意经历的总结和堆集,如发现需求修正或弥补之处,请将定见和主张寄至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229号,邮政编码:200051),以供往后修订时参阅。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检查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参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讨所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上海修建规划研讨院有限公司
我国修建科学研讨院防火研讨所
公安部四川消防研讨所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上海主动化车库研讨所
浙江省修建规划研讨院
上海城市交通规划院
我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泊车设备作业委员会
北京中通国信体系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沈友弟 倪照鹏 胡波 蒋皓 曾杰
沈纹 南江林 张磊 杜霞 王丹晖
钱平 孙旋 黄德祥 健康 李正吾
许世文 杨永夷 龚建平 张永胜
主要检查人:高建明 刘梅梅 黄晓家 王金元 江刚
李建广 彭琼 陈应南 郭晋生 李文涛
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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