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积金提取条件

时间:2024-09-20 15:02:22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浙江省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浙江省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职工有下列12种情况之一,即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4、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5、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再就业;7、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8、离休、退休;9、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1、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支取死亡职工的公积金。
  符合不同的条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当日即可办好。二、公积金提取条件(一)住房消费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3、租赁住房自住(二)非住房消费类1、离休或退休;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在新工作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3、出国或出境定居;4、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5、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6、职工被判刑;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8、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
  满足上述条件中的一个,可提取公积金,否则公积金是不能提取的。公积金怎么提取?三、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一)购买二手房的,凭购房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
  (二)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首付款或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三)退休、死亡或宣告死亡;在国外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时可以取出公积金。
  (四)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男性年龄满50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可以销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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