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时间:2024-09-20 19:22:45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民诉法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一、民诉法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该规定列举了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两种情形,并采用了“等”字对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进行兜底。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五条规定: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1、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2、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的。二、违反民事审判程序有什么法律后果(一)可能导致当事人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受到损害。
  (二)如法院为保障民事审判的进行,对当事人拘传、拘留违反规定,会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造成损害;对当事人进行训诫、责令退出法庭违法,会对当事人的名誉权造成不当损害;诉讼费用收取违反规定而多收了当事人的诉讼费用,会造成当事人财产权利的损害;法院违法对妨害民事诉讼的人或者单位处以罚款,也会对当事人或者诉讼参与人造成了财产权利的损害。
  三、民事诉讼起诉费是多少(一)如果是财产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50元;(二)如果是婚姻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三)如果是劳动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交纳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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