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复婚,一方无离婚证或户口如何办理?

时间:2024-09-20 20:38:22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民政局复婚,一方无离婚证或户口如何办理?

  一、双方自愿离婚,有一方没有户口本能办离婚证吗1。不能,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2。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二、办理结婚证一方没有户口本怎么办,户口复印件可以吗1、领结婚证只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是不够的,一定要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原件,然后收复印件存档。
  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不是说用户人在那里就在那办理的,要看你户口在那里才去那里办。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扩展资料结婚证办理程序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三、民政局复婚,有一方没离婚证和户口怎么办?1、办理复婚手续,如果没有户口本,可以由当事人持有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补办户口本,或者开具户籍个人信息证明,加注用于办理结婚登记使用,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一样可以作为当事人户口本使用。
  2、没有离婚证,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和上述开具的户籍证明,到当初办理离婚手续的民政部门,申请补办离婚证。四、户口一起,但没办证如何办理离婚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两种方法1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这是一个连贯的过程。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去民政局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然后让工作人员出具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再离婚。
结婚证的事简单,但是离婚就很麻烦了。
  涉及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抚养费的给付,若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还有相关举证的问题等等。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五、办理离婚,女方没有户口本可以离婚吗1、如果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那么没有户口本是办不了的,因为协议离婚必须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
  2、这时候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申请补办户口本;二是到户籍部门开具户籍证明。六、夫妻在法院判离婚了,一方想分户,另一方不同意配合分户怎么办1、夫妻离婚后,就分属于不同家庭,一方可以申请办理分户或户籍迁移手续。如果对方不配合办理分户或者迁移户籍手续,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单独申请办理分户手续,或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2、《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3、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引用法规
[1]《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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