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至今未恢复,如何起诉赔偿?

时间:2024-09-20 15:39:50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楼上漏水,至今未恢复,如何起诉赔偿?

你与3楼的纠纷属于相仿关系妨免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你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他赔偿你的财产损失。 你与承租人的因此给你造成的损失也可以在你赔偿给承租人后向3楼追偿。 但精神损失一般赔偿是不会支持的。除非是这漏水事件使这个承租人及其家属由此患了精神病,或有重大纪念意义的物品严重损毁不能修复等重大情形。 司法鉴定是不用的。但你请求赔偿的损失,要有物价部门的鉴定评估报告为依据。可以起诉后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委托物价部门进行鉴定评估。

本人房屋原属单位房,今年已买下全产权,但房屋位于单位内,无物业。房屋现租给别人使用。 今年9月,楼上(3楼)卫生间漏水,造成承租人无法使用卫生间。向单位反映,单位出面第一次检修未查出问题,于是3楼拒绝再次检查,致使我家卫生间一直处在漏水状近20天,墙面淋湿严重,天花板也因检查被拆开。到10月份,在单位协调下,再次检查发现仍是3楼问题。由单位出面将3楼修好不再漏水了,而我家因漏水的大面积损坏及还原工作,单位认为因由3楼负责,被3楼拒绝。 近日承租我家的租户因无法忍受卫生间无法使用而要求提前退房。我们与租户签订了一年的协议,已先行收取了半年的房租,到11月底使用期满5个月。租户要求解除合同并返1个月的租金。甚至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我们考虑确实房子给租户带来了不方便,所以同意提前解约,并返还1个月租金,但拒绝了赔偿。 请问我们能向2楼主张哪些赔偿,如单位不愿意出面协调,或协商未果,向法院起诉的话,我们需要提供哪些证明?目前可目测房屋损坏情况,有当时漏水的录像。如果单位或请的水电工愿意证明,漏水系楼上原因,是否不需要司法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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