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采样制度

时间:2024-09-20 19:33:11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核酸检测采样制度

1.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时,各采样点要向已完成核酸采样人员发放“已采样”证明,便于后期查验。

2.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按要求参与大规模核酸检测,并安排专人查验核酸检测情况,无“已采样”证明的,一律不得上岗。

3.各居住小区4月28日凌晨4:00至核酸采样前,只进不出,封闭管理;核酸检测工作启动后,无“已采样” 证明的,一律不得进出(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出入,上午至附近采样点采样,换取“已采样”证明)。

4.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强核酸采样情况查验,无“已采样”证明的,各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准入,各公共交通工具一律不得搭载。

5.区公安分局要加大社会面核酸“已采样”证明查验力度,对无故不参加核酸采样的予以训诫并赋黄码。

6.各乡镇(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所负责的公共场所严格执行“已采样”证明查验制度;对借用、冒用、伪造“已采样”证明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7.区内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师生到校时间,请家长合理安排,核酸检测不要拥挤!企事业单位合理安排职工上班时间,因核酸检测迟到的员工不作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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