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大理寺是什么机构

时间:2024-09-20 20:41:24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明朝大理寺是什么机构

明朝大理寺是掌管审谳平反刑狱的官署。始设于北齐,隋、唐以后皆沿其制。朱元璋于吴元年置大理寺卿,秩为正三品。次年朱元璋称帝后沿袭。其后设罢不时,名称和编制等也不断变更。永乐中始告定型,大理寺设卿一人,左、右少卿各一人,下设左右寺丞、左右寺正等。

大理寺的主要职责是专门审核天下刑名,凡罪有出入者,依律照驳;事有冤枉者,推情详明,务必刑归有罪,不陷无辜。它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凡未经大理寺评允,诸司均不得具狱发遣。大理寺审理案件,初期置有刑具和牢狱。弘治以后,只阅案卷,囚徒拒不到寺。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初审以刑部、都察院为主,复审以大理寺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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