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物业支付令如何写异议书

时间:2024-09-20 17:46:35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收到物业支付令如何写异议书

  一、收到物业支付令如何写异议书异议事项:裁定终止支付令效力,终结督促程序。事实与理由:(略。)基于上述事实,异议人与申请人间根本不存在债务关系,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人民法院发出的 字 号支付令提出异议,请依法裁断,终止支付令效力,终结督促程序。
  此致人民法院异议人:××年××月××日二、支付令的内容根据《民诉法适用意见》第219条的规定,支付令应当具备以下内容:(1)债权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债权人和债务人是法人的,应当写明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地址等。
  (2)债务人应当给付的金钱、有价证券的种类、数量。(3)清偿债务或者提出异议的期限。具体来讲,要写明债务人应当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4)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的法律后果。支付令在列明上述内容以后,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支付令送达给债权人和债务人。在送达给债务人以后,人民法院还应将支付令送达债务人的日期告知债权人,以便债权人明确申请强制执行的日期。三、支付令异议的成立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款和《民诉法适用意见》第221条的规定,债务人提出支付令异议应当具备以下三项条件:第一,债务人的异议必须是针对支付令所确定的债务本身。
  如果债务人只是提出自己缺乏清偿能力,这属于执行问题,而不是对支付令所确定的债务本身提出异议,不是支付令异议。债务人的异议通常有这样一些情况:对负债的事实提出异议、对负债的数额提出异议、对偿还期限提出异议、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提出异议、对债务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第二,债务人的异议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人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期限是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这是不变期间。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提出异议的,异议就不成立。但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延误了期间,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第三,支付令异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
  也就是说,债务人口头提出支付令异议的,异议不成立。债务人的异议,只要符合以上三项条件,就能够成立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债务人的异议是否有理由,也不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应的证据,就可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由于债务人提出支付令异议,不需要提供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因此在多数情况下,债务人都会通过对支付令提出异议来拖延对债务的清偿。
  这也就是实践中督促程序使用不多的原因所在。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支付令是限令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或者提出书面异议的法律文书,当然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写异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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