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制度(汇编4篇)
招待费制度(1)
第一条总则
为了加强并规范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适用范围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及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娱乐费用;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在公司食堂招待时发生的就餐费;因招待领用的酒水、饮料及香烟等。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参与可不参与接待人员,不参与”,“可发生可不发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原则
1、按照公司签定责任状时下达的年度指标,在限额内使用业务招待费,严禁超支现象发生。所有的招待实行事前审批制度。
2、招待费由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权限审批。
3、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适当控制业务接待。业务接待应尽量安排在公司食堂,全年招待费用总额中的食堂招待额度要占总额的50%以上。各部门因工作确实需要在公司外安排招待时,参加本条第二款执行。
4、集团来人除领导视察外,一律在员工食堂自费就餐;集团内各兄弟单位、关联企业因公出差到公司,原则上用工作餐接待。
5、外协单位除合同标明提供安装食宿及接风、送行外,一律不安排免费伙食。确需接风、送行的,在公司招待费中开支。
6、严格执行分档次接待原则,各档次选定1-2家酒家、宾馆,对应接待。禁止越档次接待。
7、接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实行对口接待。坚持执行中、高档接待司机不参与陪客就餐规定。同时,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2人,若公司陪同用餐人员多于2人时,应事先经过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的审批权限
业务费:一律由集团分管领导控制,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安排业务费。招待费:对于在公司食堂安排的招待,副总经理审批单次预算1000元(含酒水,下同)以内限额的招待费,总经理审批单次2000元以内限额的招待费,2000元以上标准报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第六条公司食堂招待费的审批程序与开支标准
(一)公司食堂招待的审批程序
食堂招待分为工作餐和客餐两种(工作餐即指平时供应员工的饭菜,客餐即指除工作餐外专门为客人烹制的菜肴和酒水)。工作餐招待的审批程序:对口接待单位(部门)向综合部提出申请,并由综合部开具工作餐通知单(附件一),客人凭工作餐通知单到食堂窗口打饭、菜用餐。客餐招待的审批程序: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由对口接待单位(部门),填写客餐申请单(附件二)送综合部确定用餐标准,并按本办法第五条权限核准后,交综合部准备膳食和酒水。
(二)公司食堂招待开支标准
1、因工作关系外单位一般来人来客,一律用工作餐招待。工作餐计费标准按食堂当日公布的每份饭菜金额标准收取。
2、政府部门、上级机关、关联单位主办以上人员来公司办理公务,需在公司食堂用餐,原则上用客餐招待(操作程序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用餐后,接待单位需在食堂客餐结算表、酒水消耗领用表上签证。
3、招待一般来宾来客,每席餐费不超过3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150元/瓶以下。
4、招待政府部门正股级以上副局级(含副局级)以下干部、集团部门经理级别人员每席不超过10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200元/瓶以下。
5、招待政府部门正局级及分局一把手每席不超过1200元(含酒水),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300元/瓶以下。
6、招待用白酒一般不超过2瓶,特殊情况最多一次不能超过3瓶(每席标准),并且白酒不得超过标准。
7、招待政府主要领导及政府部门关键领导、集团副总裁以上领导,费用标准由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第七条外部招待费的审批程序与开支标准
(一)外部招待的审批程序
外部招待是指因工作需要而在公司食堂以外进行的招待。对外招待实行事前报总经理同意审批制度,按本办法第五条权限核准后方可执行。
(二)外部招待开支标准
1、招待一般来宾来客,每席餐费不超过5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100元/瓶以下。
2、招待政府部门正股级以上副局级(含副局级)以下干部、集团部门经理级别人员每席不超过120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300元/瓶以下。
3、招待政府部门正局级及分局一把手每席不超过18000元(含酒水),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400元/瓶以下。
4、招待用白酒一般不超过2瓶,特殊情况最多一次不能超过3瓶(每席标准),并且白酒不得超过标准。
5、招待政府主要领导及政府部门关键领导、集团副总裁以上领导,费用标准由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第八条财务控制与监督
1、财务部应严格审查业务招待费发生的业务是否真实、票据是否合法、单据是否齐全、审批是否完整。
2、财务部有权拒绝不符合业务招待标准、报销流程、审批权限的业务招待费的报销。
3、业务招待费报销遵循谁经手谁报销的原则,不得由他人代报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同时有多个经办人参与招待,应由最高职务经办人报帐。
4、公司外来单位或人员(包括集团内兄弟单位、关联企业和个人)在公司食堂就餐收费标准,由综合部另行发文规定。
5、单餐消费50元/人以上的,需向酒家索取清单或清单复印件,提交给总经理、财务部审核人员作为报销依据。库存酒水核销单应与对应的餐费报销单一起提交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复核。餐费报销单上应注明公司参与接待的人员、接待的客人人数。
6、所有宴请、业务费用开支必须列明事由、招待对象。
7、业务招待费核算范围及要求
(1)招待费一律记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中,不允许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合同标明提供安装食宿支出的入账科目与合同标的入账科目相同。
(2)招待费包括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
(3)招待费包括因公接待从综合部领用的烟、酒、饮料等,依据领用单,由综合部开具《烟酒出库单》记入招待费。
(4)公司食堂接待的菜金应合理标价,因公在食堂接待发生的招待费,点菜单上须按照菜金标价记录金额,并经负责接待人签字确认,月底凭点菜单从福利费中转出记入招待费。合同标明的提供食宿,在规定的标准内,依据实际发生额,从福利费中转出记入相关科目。
(5)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如存在票据本身与业务实质不相符之费用,必须还原成“业务招待费用”列示,并说明原因。
(6)原则上无票据开支必须有证明人。
第九条其他
1、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和综合部。
招待费制度(2)
一、业务执行费的使用原则。
1、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礼品、旅游、营业性的高档消费。
2、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3、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1、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到本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来人联系工作的接待。
2、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各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3、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业务部门外出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4、业务招待费可用于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的抢险抢修以及救灾所发生的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开支。
5、业务招待费可用于因实施重大生产项目、临时突击项目而需要连夜工作发生的夜间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支出。
三、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1、计划财务部根据年度业务招待费计划分期将指标划拨到行政部。计划财务部对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合法性以及计划指标实行财务监督。
2、行政部是业务招待费的管理部门,并根据制度和核定的计划指标严格控制使用。
4、行政部每年对本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分项作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交公司分管领导批示。由行政部提交全年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统计表,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业务招待费使用标准和申请程序
1、行政部负责日常招待物品的采购,经行政部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凭发票到计划财务部出帐。行政部负责建立招待物品的领用台帐。
2、各业务部门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可到行政部事务员处签字领取。一次领用价值超过800元,需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上级委托我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使用招待物品,统一由行政部根据会议的规模、级别核定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筹办部门具体经办。
4、有关来客就餐的标准和申请程序。
(1)外单位来本公司联系工作、参观等需用餐的招待标准按客人级别、事由等分别安排。就餐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行政部主任签字,在行政部办理来客就餐手续。
(2)上级部门以及兄弟单位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或考察工作,其标准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3)上级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会议如需安排食宿的,可由承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4)因本企业工作需要在外招待客人,招待标准应事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填写“付款通知单”经行政部主任、公司领导签字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
(5)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在抢险、抢修、救灾过程中需用餐,由行政部按工作餐标准及现场处理人数通知食堂送达。
(6)因重大突击项目必须连续工作而影响正常就餐的,按工作餐标准由项目经管部门填写申请,经行政部主任、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五、其它有关规定
(1)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就餐标准申请。凡超过标准的,其超出部分自理。
(2)凡没有完善就餐手续就发生的招待用费一律自理。
(3)食堂每月持就餐申请单到行政部办理付款手续。
(4)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六、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检查和考核。解释权归行政部。
招待费制度(3)
1.目的
1.1为了加强公司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工作,堵塞漏洞,减少不合理支出,公司行政部对一切业务招待费进行统一管理。
1.2业务招待费要符合公司规定,只能用于公司业务上的招待支出。
1.3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2.使用范围
2.1政府部门到我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业务单位之间因公招待。
2.2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招待。
2.3各部门对工作的必要招待。
3.管理
3.1公司财务部每年应对公司业务招待费做总的规划,根据公司销售收入确定比例,然后将其分解到各部门使用,严格招待费定额管理制度,并做好招待费的考核工作。
3.2公司行政部对招待费的'使用程序及每次就餐标准负责把关。具体程序是:由接待业务的部门填写《招待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批准,行政部根据招待人数及级别确定用餐标准和招待饭店,接待部门凭《申请单》招待用餐。特殊情况须电话请示(总经理例外)。
3.3接待客人时,限定在公司内部食堂或定点饭店,就餐完毕后由行政部授权签单,每月由行政部按当月申请单对所签单据进行确认,对各部门的单据进行分类,然后由财务部按招待费用的金额划归至各部门费用中,付款由财务部按行政部认可的票据统一付款。
4.级别分类
4.1客人是公司总经理,政府部门处级以上级别,招待标准为通程大酒店,称甲等。
4.2客人为公司副总经理,政府部门科级或部门一把手,招待标准为新江天大酒店,称乙等。
4.3客人为部门经理以上,政府部门主管相关工作人员,招待标准为金都大酒店,称丙等。
4.4一般业务往来,如需要用餐一律在公司食堂接待工作餐,如有特殊要求公司行政部视情况提高招待标准。
5.其它规定
5.1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此招待费管理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执行,凡没有完善手续或超出标准的招待费一律自理。
5.2招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情况下,陪餐人员只限于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直接业务人员,陪餐人数一般不能超过客人人数。
5.3公司陪同员工中午严禁喝酒,因喝酒影响工作的按公司考勤制度有关规定作缺勤论处。
5.4特殊情况如需安排娱乐活动须先报请总经理同意方可安排,一般应安排在晚上以免影响工作。
5.5除公司指定的程序和指定人可以签单外,严禁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在外签单消费,否则行政部不予确认。
5.6外来客人因工作需要,须招待住宿的,按同样程序进行。
6.流程特殊情况请示
7.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所有
招待费制度(4)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外招待的管理与控制,使招待规范化及合理化,避免不必要的开支与浪费,合理控制公司招待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招待资料
本制度所指的招待行为指就餐招待、烟酒、饮料、水果招待以及住宿招待(娱乐费用、礼品费用需带给具体方案报董事长批示)。
第三条招待原则
(一)适度原则,公司所有招待要适度,对不是十分必要的不予招待。
(二)节俭原则,招待务必坚持节俭原则,力求花最少的成本,到达最好的沟通效果,不搞奢侈性的招待。
(三)公开原则,各领导、部门招待费用公开透明,公司将定期对各部门招待费用进行统计发布。
第四条就餐、烟酒、饮料、水果招待
(一)招待对象:
1、为了促进公司发展而进行的业务交往所需要的正常业务招待;
2、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
3、政府部门来视察、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
4、有关业务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
5、会议;
6、公司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
(二)招待标准:
餐费标准含菜、酒、烟、饮料、水果、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所有费用。
陪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按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1、接待政府部门人员,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早餐50元/人以内,中、晚餐200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30元/人以内,午、晚餐100元/人以内;
2、接待有关业务单位人员,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早餐30元/人以内,中、晚餐100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25元/人以内,中、晚餐80元/人以内;3、公司管理人员会议的聚餐,中、晚餐50元/人以内;
4、公司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经董事长同意后),一般按中、晚餐50元/人以内执行;
5、为了促进公司发展而进行的业务交往所需要的正常业务招待、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按照营销方案执行标准;6、重大会议或特殊状况的.招待标准,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三)招待相关规定:
1、公司高层领导及部门负责招待时应依据标准严格掌握,未经批准超出标准的招待费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2、接待用餐一般应就近安排饭店招待;
3、午餐招待原则上不饮用酒类,确有需要时也应适量控制;
4、陪餐人员人数一般控制在2-3人,应为接洽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必要时由营销助理、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出面,但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4人;
5、招待费实行提前申请、审批的原则;
6、执行招待任务前,除出差人员外,一律填写《招待费申请单》;
7、接待人员凭业务招待费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
(四)招待程序:
1、接待政府部门就餐由相关部门安排就餐或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2、接待有关业务单位人员由营销助理或市场部安排就餐或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
3、各类会议就餐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安排;
4、董事长决定的其他事由,营销业务交往或招商等特殊状况,就餐由主要负责领导安排或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
第五条住宿招待
(一)招待对象:
1、受公司邀请的客人;
2、省内外政府部门领导;
3、有关业务单位人员;
4、其他类型需要安排住宿的人员;
5、参加公司会议员工。
(二)招待标准:
公司招待来客一般安排到宾馆普通标准间,重要来客安排为酒店豪华标间或规格更好的房间,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
(三)招待住宿程序:
1、接待政府部门住宿由相关部门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相应标准;
2、接待有关业务单位人员住宿由营销助理或市场部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相应标准;
3、各类会议住宿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安排;
4、高层领导安排的住宿,由主要负责领导安排或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
第六条招待费申请程序
1、公司管理人员及部门执行招待前,先到行政人事部填写《招待费申请单》,报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财务部确认后方可借资招待。《招待费申请单》一式两份,申请人和行政人事部各执一份;
2、公司管理人员及部门,外出差前先填写出差申请及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凭出差申请预算的招待费到财务部借资,特殊状况未预算到的招待费应电话逐级上报至总经理或董事长,经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后,方可招待,出差回来后两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手续。
第七条招待费报销程序
1、招待费报帐时实行两单一票的原则。即由接待人员在招待任务完成之后凭招待费用的正式发票、财务规定的报帐单和《招待费申请单》到行政人事部确认,由行政人事部经理确认后,再持报帐单、正式发票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2、负责接待人员在申请中有虚假行为,每发生一次扣罚200元并通报批评;
3、招待费用正式发票的客户名不能空着,统一开湖南百年一笑堂药业,除定额发票外,没有公司名称的一律不报;
4、报销招待费时,招待费发票要单独粘贴,不得与本次招待无关的报销票据共用一张粘贴单;
5、招待费发生后一个星期内务必完成费用报销程序,一个星期后财务不予报销;
6、外地出差时发生的招待费,回到公司后三日内完成费用报销程序。第八条本制度年月日起试行,第九条本制度各条款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