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时间:2024-09-20 17:55:07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一、拆迁中,被拆迁人去世了,补偿款怎么分?金秋十月,是收获的季节,喜悦的季节。
然而在这个十月末,似乎如黑色阴影笼罩,接连有著名主持人李咏、文学作者金庸等名人的逝去,让很多人产生莫名的伤感。
作为法律从业者,在明律师对这些人的离去也如大家一样深感惋惜。
  
但是悲痛之余,斯人已去而我们仍将前行,仍需要努力展现出一个法律人的理性与专业素养。
所以,今天在明律师将谈谈在征地拆迁中,涉及到的被拆迁人去世以及征收补偿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
被拆迁人死亡该怎么分配遗产?
两年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就审理了一起因拆迁引发的纠纷大桥社区的王老先生在生前立下遗嘱,对房屋做出了分配,但在世时,该房恰赶上拆迁,其在已经签署了拆迁协议但未领取拆迁补偿款的时候不幸去世,王老先生的几位子女对数百万元拆迁补偿款是否算遗产以及该如何分配有了争议。
  
这里首先需要明确一个问题,王老先生作为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去世,拆迁款还有没有,如果有该怎么分配?
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范围限定在被继承人去世时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因此,因房屋拆迁所得到利益如果没有实际进行确定、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则拆迁权益无法作为遗产继承。
  
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前去世的。
应当首先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继承,根据房屋属于私房还是公房,分别确定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再由新的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拆迁手续。
  二、公房承租人去世后拆迁补偿款分配公房承租人去世后拆迁补偿应当向其继承人分配。
一、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二、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三、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标准如下(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因此,在政府实施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的过程中,只要违背“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这一基本原则,即可视为违法,被征收人应该果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四、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拆迁房屋最低货币赔偿价格准则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赔偿的,赔偿金额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联盟被拆迁房屋的成新、结构、楼层、朝向、布局、公摊等因素评估确定。
  1。通常限定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手续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准,再次建造与被废除房屋具有同等功效效用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房屋装饰应单独出具评估报告。估价时点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
  评估报告估价组织应按《房地产估价规范》的限定格式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经估价组织审核并加盖组织公章。2。对附属物、附着物、在建工程、临时建筑的评估2。1附属物、附着物等评估按照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赔偿准则和当地事实上情况进行。
  2。2在建工程评估通常应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在建工程评估以政府管理部门准许的用途、参数或规划设计方案等为依据,工程建设进度以政府管理部门通知停工时的状态为准。2。3临时建筑评估未超出准许时限的临时建筑会评估其建筑物残值。3。协助评估凡房屋拆迁评估中牵涉原始成本、机电设备、工程造价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估价组织可委托有资格从事该类业务的组织协助评估。
  


同级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