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分户按啥标准

时间:2024-09-20 17:44:49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拆迁协议分户按啥标准

  一、拆迁协议分户按啥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立户需满足下面的条件:(一)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二)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三)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四)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一)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二)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三)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四)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二、分户口需要什么手续(一)分户申请;(二)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四)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1)如果是农村户口,一户人家只有1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有2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1个以上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2)如果是城市户口,一户人家不管有几个孩子,只要没有独立房产,都不可以单独立户。
  三、放弃继承要注意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继承人对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是否有效,关键看他作出表示的时间是否为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并且是明确、非默示的意思表示。
  (一)放弃继承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这种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即使不主动参加遗产分割,也不能视为放弃继承。(二)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在继承未开始前所做表示不能做为放弃继承的有效表示。在遗产分割后也谈不上放弃继承了。
  (三)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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