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获刑,醉驾电动车要判多久

时间:2024-09-20 19:57:31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广西一男子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获刑,醉驾电动车要判多久

  一、广西一男子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获刑2021年9月20日晚,被告人郑某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普通摩托车搭载一人沿江滨路行驶,由于郑某驾车操作不当,与其同向前方右侧非机动车道内行走的行人发生碰撞并造成行人受伤。经检测,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7。
  16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标准。经鉴定,郑某所骑车辆重量达69。3kg、时速可达55km/h,具有电力驱动装置,符合两轮普通摩托车范畴,属于机动车。另查明,郑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法院在查明事实,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依法判决被告人郑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二、醉驾电动车要判多久醉驾电动车一般会按酒后驾驶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二次醉驾从重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三、酒驾撞死罪量刑标准交通肇事罪。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交通肇事,酒后驾车撞死人更要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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