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标准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时间:2024-09-20 20:33:14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工伤认定标准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一、工伤认定单位证明申请工伤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劳动局工伤认定时间限制规定是怎么样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为1年;如果单位同意做工伤认定,你和单位一起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看劳动局是否受理;在确认了自己所在的单位是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后,就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了。三、工伤认定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您好!关于“工伤认定时间规定的是怎么规定的?”的回复如下1、最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以上是对上班途中工伤认定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啊的回答。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四、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是怎样规定的?1。超过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伤者职工可以直接到法院发起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起一年内。2。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五、个人工伤认定时间法律怎样规定律师解答
个人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是事故发生后1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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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六、最高院工伤认定时间规定最高法院工伤时间规定给员工认定工伤,需要15~60天的时间,可以由用人单位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员工自己提出申请,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单位和员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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