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修建设计规范 (屋面工程设计规范)

时间:2024-09-20 16:55:36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屋面修建设计规范 (屋面工程设计规范)

修建屋面规划重现期P=5a什么意思

(P)重现期---在一定长的雨量观测核算期间内,等于或大于某暴雨强度的降雨呈现一次的均匀间隔时间。其单位一般以年(a)表明。重现期(a)也便是平时或俗称的几年一遇。

一、《屋面工程技术标准》GB50345--2012,清晰“屋面排水体系规划选用的雨水流量、暴雨强度、降雨历时、屋面汇水面积等参数,应契合现行国家标准《修建给水排水规划标准)) GB 50015 的有关规则。”

二、《修建给水排水规划标准)) GB 50015摘抄:

4.9.5 屋面雨水排水管道的排水规划重现期应根据修建物的重要程度﹑汇水区域性质﹑地势特色﹑气候特征等要素确认,各种汇水区域的规划重现期不宜小于表4.9.5 中规则值。(规划重现期确认的因数)

4.9.8 修建屋面雨水排水工程应设置溢流口、溢流堰、溢流管系等溢流设备。溢流排水

不得损害修建设备和行人安全。(溢流体系的重现期4.9.9 条)

屋面避雷衔接网格有什么标准根据

触及屋面避雷接闪网格安置,应按《修建物防雷规划标准》GB50057--2010防雷类别和有关条文规则作为规划的根据。

《修建物防雷规划标准》GB50057--2010相关条文摘抄:

2.0.8接闪器     air-termination system

由阻拦闪击的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以及金属屋面、金属构件等组成。

4.2.1  第一类防雷修建物防直击雷的方法应契合下列规则: 

1、应装设独立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或网。架空接闪网的网格尺度不该大于 5 m×5 m或 6 m×4 m。 

2、排放爆破风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维护规模内:

1) 当有管帽时应按表 4.2.1的规则确认。

2) 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 5 m的半球体。

3) 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本款第1项或第2项所规则的空间之外。 

注:相对密度小于或等于 0.75的爆破性气体规则为轻于空气的气体;相对密度大于 0.75的爆破性气体规则为重于空气的气体。

3、排放爆破风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破浓度、长时间焚烧焚烧、一排放就焚烧焚烧,以及发作事端时排放物才到达爆破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维护规模可仅维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维护到管口。

4.3.1  第二类防雷修建物外部防雷的方法,宜选用装设在修建物上的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也可选用由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混合组成的接闪器。接闪网、接闪带应按本标准附录 B的规则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 10 m×10 m或 12 m×8 m的网格;当修建物高度超越 45 m时,首先应沿房顶周边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外表或屋檐边笔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外表或屋檐边笔直面外。接闪器之间应相互衔接。

4.3.2 杰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烟囱等物体,应按下列方法维护:

1、 排放爆破风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管道应契合本标准第 4.2.1条 2款的规则。

2、 排放无爆破风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烟囱, 1区、 21区、2区和 22区爆破风险场所的天然通风管, 0区和 20区爆破风险场所的装有阻火器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以及本标准第 4.2.1条 3款所规则的管、阀及煤气和天然气放散管等,其防雷维护应契合下列规则: 

1)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设备相连。

2)除契合本标准第4.5.7条的规则状况外,在屋面接闪器维护规模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设备相连。 

4.4.1第三类防雷修建物外部防雷的方法宜选用装设在修建物上的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也可选用由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混合组成的接闪器。接闪网、接闪带应按本标准附录 B的规则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 20 m×20 m或 24 m×16 m的网格;当修建物高度超越 60 m时,首先应沿房顶周边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外表或屋檐边笔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外表或屋檐边笔直面外。接闪器之间应相互衔接。 

4.4.2  杰出屋面的物体的维护方法应契合本标准第 4.3.2条的规则。 

5.2.12 专门敷设的接闪器,其安置应契合表 5.2.12的规则。安置接闪器时,可独自或恣意组合选用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网。

附录 B 修建物易受雷击的部位

B.0.1平屋面或斜度不大于 1/10的屋面,檐角、女儿墙、屋檐应为其易受雷击的部位(图 B.0.1)。

B.0.2斜度大于 1/10且小于 1/2的屋面,屋角、屋脊、檐角、屋檐应为其易受雷击的部位(图 B.0.2)。

B.0.3斜度不小于 1/2的屋面,屋角、屋脊、檐角应为其易受雷击的部位(图 B.0.3)。

B.0.4 对图 B.0.2和图 B.0.3,在屋脊有接闪带的状况下,当屋檐处于屋脊接闪带的维护规模内时,屋檐上可不设接闪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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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修建规划中上人屋面的女儿墙高度是多少?

一般多层修建的女儿墙高1.0~1.20m,但高层修建则至1.20m,一般高过胸肩乃至高过头部,达1.50~1.80m。

这是防止俯视时心悸目眩,发作风险而采纳的方法。假如要使平顶上视界开阔,可在1.0m实墙以上加作金属网栏,以策安全。

应该留意的是在标定女儿墙高度时,要扣除隔热保温层及泄水坡升高的结构高度,在高层修建中,这个厚度往往达0.3m以上。

一些高层修建,因为设有裙房,将冷却塔设在房顶上,或许有房顶网球场之类的设备,把女儿墙做得高过3.0m,也是一种方法。

扩展资料:

《民用修建规划公例》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契合下列规则:

1、栏杆应以巩固、耐久的资料制造,并能接受荷载标准规则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该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含中高层住所)时,栏杆高度不该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上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笔直高度核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核算。

3、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不上人屋面的女儿墙主要是为了立面作用,无女儿墙也能够,斜屋面、厂房无安排排水屋面都没有女儿墙。假如为了上人检修安全要求,一般为600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用修建规划公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高层住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所规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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