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4-09-20 17:37:02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孩子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房产过户给自己小孩名下,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不属于了。2、父母以赠与房产的形式,签一份书面赠与合同,在赠与合同中明确是给孩子个人的,那么就是个人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无结婚证买房子写孩子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需要根据不同的事实情况进行区分。如果没有结婚买了房子的情况,一般是根据双方的出资标准进行划分。如果是一方出全资,那么该房产应该归其所有。如果是一方出首付,两人共同偿还贷款,这应该就贷款部分进行分割。
  三、在房产证上写一个人名称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只要没有事先出具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产,则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四、登记在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若房产登记在成年子女名下,则房屋所有权归该成年子女,与第三人无关。
  因此,登记在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依法分割。但是,如果其中一方认为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提出该观点的一方拿出相关代持房屋的证据以及夫妻之间或者是夫妻和孩子之间就房屋权属约定的相关证据,来证明子女仅是代持,而并非房屋真实的权利人,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来说,需要提交的证据包括:就房屋权属的代持协议及其相关的聊天记录和录音等、房屋的出资材料、房屋的一切材料由谁保管、支付能力、以及房屋由谁实际居住等证据,同时,双方的协议还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以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此时,若法官支持了代持的观点,那么房屋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予以解决,或者离婚后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另案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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