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车辆管理制度(优选5篇)

时间:2024-09-20 21:17:56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优选5篇)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1)

为了进一步规范车辆及外来人员出入管理,优化育人环境,建设文明校园,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机动车出入管理

1.学校南门禁止车辆出入,一切机动车辆全部从学校西门出入;已经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减速慢行且规范停至西停车场车位;学生大休或放假时,外来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需做登记换证后有序进入校园按照门卫疏导停放。

2.全校教职工凭车辆通行证进出校园,无通行证的车辆按照外来车辆出入程序处理。

3.外来运货车出入校园须按规定缴费后办理车辆通行证持证出入。

4.如有进出校园车辆造成学校公共设施设备损毁的情况需报总务处按规定处理。

5.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进入校园,车辆全部停至校园南门停车棚。

二、人员出入管理

1.全院学生出入校门时必须佩戴胸卡或主动出示本人学生证并服从值班人员的检查。对于不按规定出示证件或证件转借他人的,值班保安有权进行劝阻或扣押相关证件。

2.培训中心学员,进入校园,需由任课教师统一组织、在门卫处备案方可进入;短期培训学生需佩戴临时学员证方可进入;走读学生,需持学生处统一办理的相关走读证件,方可进入。

3.教职工、环卫、保洁、临时工上下班进出校门,需佩戴工作证方可出入。

4.外来人员入校,门卫通报相关部门人员确认后,登记并留存有效证件,换发出入证。来访人员待事情完毕后,出校门方可换回证件,原则上交通工具不允许进入校园。

5、外来人员取信件、快递一律联系相关超市收发人员送至校门,个人不得进入校园领取。

6.在校学生上课时间严禁外出,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封闭时间周日18:00—周五15:30

(2)周末开放时间周五15:30-21:00、周六8:00-21:00、周日8:00-18:00,外出学生需持学生证,或佩戴胸卡并按规定时间返校。

(3)封闭期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者,需出具由班主任签署的请假条,并经学生处领导签字后携带本人相关证件方可外出。

7.学生携带贵重、大宗物品离校,必须主动接受保安检查。

8.严禁学生携带烟、酒、盒饭、生食(肉、米、菜)、违禁电器、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

9.假条使用要求

(1)学生请假须持统一制式假条,假条由班主任定期到学生处领取,用存根更换新假条。

(2)学校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请假。

(3)学生请假,班主任须做好存根登记并详细登记请假起止时间,二栏由班长留存,三栏由学生出入宿舍、校门使用,使用完毕后由楼管、保安收回。

(4)学生请假出入学校需经过如下程序:本人填写假条后交由班主任审批,随后由各系学生管理负责人签字,之后到学生处备案登记获得学生处领导签批后方可持假条在规定时间内进出。

(5)已经退学、开除、休学等原因需离校的学生,需持有退学、处分、休学等证明方可离校。

(6)学生出入校门时需要携带请假条和学生证,便于门卫核实身份。

(7)为严肃出入管理制度,有效推进半军事化管理,学生请假人次将作为对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考核依据,纳入月度考核。

10.对违反上述规定进出校门者,由值班人员登记,并按有关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11.门卫检查要求

(1)学生出入校门时门卫工作人员务必核实学生的假条是否有效,与学生证件是否一致,不一致者不允许进、出校门。学生出去时,门卫要检查假条,回来时也要检查假条,并将学生假条收回。

(2)对不按规定出入校门的学生,门卫进行登记后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通知所在院系。

(3)各班主任须配合做好监督检查。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2)

任何进入或使用本小区停车场之人士,须严格遵守下列停车场制度:

1、车辆进出车场时,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录),并由车主及管理员对登录内容核实。

2、车辆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3、车辆停放好以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4、车场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5、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现场卫生的活动。

6、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士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车场内。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3)

1.所有车辆和人员(包括司机)进入本公司,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并遵守以下规定,对于不配合管理的车辆和人员,本公司员工有权规范其行为,按本制度进行处理。

2.车况须经交警部门审核符合运输要求,严禁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入公司。

3.装卸货车辆必须先到仓库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出装卸货区域。只准司机和副驾驶驾车进入,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4.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或严格按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指挥线路行驶。

5.公司内交通限速为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角处要慢速、谨慎,驾驶室按规定做人,严禁抢道、抢行。

6.严禁酒后驾车进入公司,装卸货内严禁外来车辆司机和人员吸烟,请在本公司指定地点吸烟,烟头不得随地乱扔。

7.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辆的车距应在8m以上。

8.严禁外来车辆在公司内倾卸杂物。

9.车辆进入公司严禁长鸣笛。

10.所有等待装卸货车辆应按指定位置有序排队,不得堵在车间门口等交通要道处影响我公司正常作业。

11.所有装货来公司的车辆装货高度必须在车厢两边立柱的15CM以下,否则本公司有权拒收。

12.所有进入本公司的车辆必须按先后顺序依次进入指定区域进行装卸货作业,不得插队作业。装卸过程中,司机不得进入装卸区域,不得干扰员工正常工作。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4)

为了维护和保障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不断创建优良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一、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对进入学院的外来车辆要进行严格登记。

二、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必须持有本院临时通行证,在指定路线行驶并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

三、外来办事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一律停放校门外停车区。

四、食堂、超市、送货车进入校园时间:中午8:30-11:00,14:30—16:00,其他时间拉运的货物由人往里搬运。

五、送货车辆只允许在学院内至多停留半小时(食堂送货人员在地下室卸货)。

六、进入校园的车辆禁止鸣笛,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

七、车辆进入校园不准播放收音机、录音机。

八、图书馆广场严禁停放或通行一切车辆。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5)

一、小区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小区机动车辆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车资源,确保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创造一个优美、宁静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设定专职车辆管理员,对小区业主(使用人)的车辆实施全面管理,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姓名、房号、车辆型号、车牌号、车辆颜色、联系电话等),对登记备案的业主(使用人)车辆,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发给出入大门通行证,通行证每年度换发一次。

2、小区机动车辆泊位分为地下车库、地面车库、地下车位和地面车位。对已出售给业主(使用人)的车库或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费;对无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车位,实行有偿租用,地下车库或车位的月租费,根据市场价核定,不另收管理费;地面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参照《杭州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即: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月费每辆100元整、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车包月费每辆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费;对在小区临时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小时的,每辆每4小时2元整,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24小时)停车服务费,每辆超过6元的,按6元收取。对长期租用车位的业主(使用人),小区管理处应每年与其签订一次租用合同。

3、对已出租的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出已出租的标识,并设有专人管理,阻止和劝解其它车辆占用此车位。地面可出租的车位,优先出租给就近居住的业主,如就近业主不租,可租赁给其他业主。

4、已购置车库的业主,应自觉将车辆停入库内;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应按车管员指定的地点停放;所有车辆均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尤其禁止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对外来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执勤门岗应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发放临时出入证,必要时还应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

5、拥有车库的业主(使用人)在车辆入库后,应及时关闭车库门;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业主(使用人)离开后,须及时关闭车门、车窗,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车管员和保安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应及时通知车主,以防止车内物品失窃。停车场仅提供停车场地,并要求车管员和保安员加强巡视检查,如出现车辆丢失或车内物品被窃,应积极配合车主查找并提供其它帮助,但不负赔偿责任。

6、对业主(使用人)的车辆,车辆管理员应坚持对其车辆的门、窗及外表状况实行日常检查和每月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并做好必要的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业主(使用人)。

7、小区道路和停车场严禁学习驾驶、试车,不得无故使用车载报警器,严禁随意鸣喇叭。

8、对进入小区载有业主的出租车须换证通行,对载有外来人员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夜间22:00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

9、对从小区驶出并携带较贵重或大量物品的非业主车辆,执勤门岗有权进行检查或要求做出说明。

10、大型货车、客车原则上不容许随意进入小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进入,因提前申请并征得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同意。

11、小区应设立机动车辆行驶标识,包括:行驶方向、行驶路线、限速、限高、禁鸣、禁烟火等,业主(使用人)须遵章执行,出入大门应各行其道或先出后进。

12、车辆管理员和保安巡视员应确保行驶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要做到管理有序,无乱停、乱放车辆的现象。对随意乱停或侵占已购(租)车库、车位业主利益的车辆,实行广大业主舆论监督、保安管制和社区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进行。

13、对所有进出小区的非业主车辆和出租车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执勤门岗必需在卡上注明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所访业主姓名、执勤门岗姓名,并应妥善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丢失。

二、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

1、小区如设有停车棚,应作好明显标记。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须按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2、自行车出入小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3、外来人员的摩托车和自行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

4、小区治安巡逻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5、业主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单元楼道内。

三、地下车库(位)管理规定。

为确保地下车库交通安全、道路畅通,车辆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规定,遵守各项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第一”的原则。

2、车库通道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内禁止堆放任何杂物,确保车库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4、车库内必须配备各种安全设施和标志、配备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地下车库。

6、禁止任何外来车辆、闲杂人员进入地下车库。

7、严禁任何货车、卡车、大型车辆进入地下车库。

8、车辆出入地下车库时,必须按规定的指示标识行使。

9、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后,必须停放到自己的车库(位)内,严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车库(位),严禁压线停放。

10、车库内禁止鸣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车库停车标识,禁止涂改或覆盖车库内原有停车的标识和号码。

11、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后,必须关好车辆和车库门窗。

12、严禁在车库内清扫、清洗车辆及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工作。

13、定时对车库进行清扫,定时打开车库内风机进行通风换气。

14、定时对车库进行巡逻检查,对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车辆进行纠正。

15、因过失损坏他人车辆、公共设施等行为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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