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公告期被异议能否使用

时间:2024-09-20 20:27:16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商标在公告期被异议能否使用

  一、商标在公告期被异议能否使用这个情况其实经常会出现,商标异议期是可以使用的,但是不能体现已注册商标的标志。毕竟被异议的商标,是处于商标注册的公告期,商标注册流程还没有完成,并没有获得商标权,属于注册申请中。但是,商标异议期可以使用TM标志来标明该商标是注册申请中的商标,而且可能也会有风险的。
  二、商标异议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过调查核实研究后,作出异议裁定。
  综上所述,商标被异议还能使用,只不过不能用注册商标标识,而且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当商标被他人提异议,可在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书一个月内进行异议答辩,异议答辩可根据对方提出的异议原因进行引证,准备好答辩所需的材料。三、商标异议的流程步骤(一)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
  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二)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三)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四)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五)送达裁定书: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六)复审: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同级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