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税务机关备案时须报送哪些资料?

时间:2024-09-20 19:32:17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向税务机关备案时须报送哪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 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二十四条的 规定,企业发生资产收购业务,符合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并选择 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向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时须报送以下资料:(1) 当事方的资产收购业务总体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应包括资 产收购的商业目的;(2) 当事各方所签订的资产收购业务合同或协议;(3) 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收购所体现的资产评估报告;(4) .受让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的有效凭证;(5) 证明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资料,包括资产收购比 例,支付对价情况,以及12个月内不改变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原主要股东不转让所取得股权的承诺书等;(6) 工商部门核准相关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材料;(7)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证明。

企业资产收购业务符合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向税务机关备案时须报送哪些资料?


同级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