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集合4篇)

时间:2024-09-20 21:31:40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集合4篇)

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1)

转让方(甲方) : 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铺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____ 街(路)___号的铺面(原名为:________)转让给乙方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与丙方按照甲方与丙方所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重新签订合同,由乙方履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同时原甲方与丙方所签订的铺面租赁合同作废。

二、该铺面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方。丙方与甲方原签订的租赁合同,租期到20__年12月31日止,月租金为¥37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柒佰元整)。

三、甲方支付给丙方的铺面租赁押金¥8000元整(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该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原甲方向丙方支付的押金作为乙方向丙方支付的押金,并由丙方向乙方重新开具押金条。丙方原向甲方开具的押金条必须返还给丙方并作废。

四、乙方接手经营前该摊位所欠一切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 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铺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铺面,逾期一天按贰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铺面,逾期一天按贰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的经营损失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日期


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2)

毕业生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学院: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 学位类别: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 培养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 婚姻状况: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毕业生工作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毕业生户口迁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劳动报酬是:________________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初次服务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签订:__________合同。

本协议是否需要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成立

双方商定按下列步骤解决争议:

一、对本协议产生纠纷和争议的,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20__元。违约方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签字盖章后方可解除协议。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毕业生意见:___________ 用人单位意见: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3)

甲方: (省级就业见习基地)

乙方: (毕业生)学校

学历:

专业:

毕业时间:

为明确见习学生与见习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时间乙方等*名学生(附学生签名的名单,明确姓名、性别、学历、学院及专业)到甲方见习,见习时间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见习学生的见习工作时间。

二、见习岗位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部门,从事工作。见习期间,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对见习学生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见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见习。

三、乙方见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见习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见习。

2、因见习学生造成见习基地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处理。

四、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见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见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见习学生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规定执行。

五、协议解除: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见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见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见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见习,在为见习学生履行见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六、尚需协商一致的其它问题:

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七、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当地人事部门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4)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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