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4-09-20 20:36:41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医院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一、医疗机构是否可以免责?医疗机构是否可以免责?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机构需要向患者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但是和其他侵权责任一样,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也是可以免除的。
  由于医疗活动和医疗事故的特殊性,医疗事故责任的免除事由与一般的侵权责任免除事由并不相同。那么,医疗机构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呢?请看下文二、医疗机构免责的情形有哪些?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2、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免责条款医疗事故的免责情形有哪些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是指医务人员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无法避免的医疗损害后果。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这种情况实际上也是一种医疗意外。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四、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免责情形有哪些?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是指医务人员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无法避免的医疗损害后果。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这种情况实际上也是一种医疗意外。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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