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开死亡证明手续是什么

时间:2024-09-20 19:44:18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医院开死亡证明手续是什么

  一、老年人在家死亡如何开死亡证明?需准备哪些手续?死亡证明开取流程分以下三类
一、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二、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三、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 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二、医院开死亡证明手续是什么1、提交材料:死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医疗部门的医学死亡证明、居(村)委会的死亡证明;法定机关的死亡证明信、殡葬馆的火化通知书)。《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属集体户的收缴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属家庭户且全部注销的收缴《户口簿》原件)。
  2、办理流程: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出具注销证明,并收回《居民身份证》。3、办理时限:条件符合、材料齐全的,会予以当场办理。三、死亡证明需要什么手续,有哪些相关规定法律咨询解答
一般医院出具,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四、派出所不给开具死亡证明怎么办1、死亡证是由医院开的。根据现行法律,若该医院不予以出具死亡证,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如果是在家里死亡的,经医务人员判定死亡后可以由当地居(村)委会开具死亡证明。2、 派出所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应当出具死亡证明,然后将死者的户口予以注销,这些都是所内的日常事务。如果对派出所的处理方法有意见,可以到公安局的督察大队去反映,然后事情应该可以解决。
  五、在中国,哪些地方可以开具死亡证明?法律规定是什么?专业分析开死亡证明需要的材料有1、医疗卫生单位出具的死亡报告;2、死者本人身份证;3、户口本、家属身份证等。死者家属携带上述资料去当地基层组织开具即可。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引用法规
[1]《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2]《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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