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犯罪的解释规定有哪

时间:2024-09-20 18:51:19 来源:风铃百科 作者:管理员
刑法对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犯罪的解释规定有哪

  一、刑法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犯罪的解释重要规定都有哪些《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九十二条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雇用一人六个月以上的;
(二)雇用三人以上的;
(三)明知是逃离部队的指挥人员、值班执勤人员或者其他负有重要职责人员而雇用的;
(四)阻碍部队将被雇用军人带回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刑法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犯罪相关解释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九十二条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雇用一人六个月以上的;
(二)雇用三人以上的;
(三)明知是逃离部队的指挥人员、值班执勤人员或者其他负有重要职责人员而雇用的;
(四)阻碍部队将被雇用军人带回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刑法对雇佣逃离部队军人犯罪的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九十二条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雇用一人六个月以上的;(二)雇用三人以上的;(三)明知是逃离部队的指挥人员、值班执勤人员或者其他负有重要职责人员而雇用的;(四)阻碍部队将被雇用军人带回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刑法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犯罪解释有哪些规定刑法雇用的逃离部队士兵犯罪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九十二条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雇用一人六个月以上的;(二)雇用三人以上的;(三)明知是逃离部队的指挥人员、值班执勤人员或者其他负有重要职责人员而雇用的;(四)阻碍部队将被雇用军人带回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五、刑法中关于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犯罪的解释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九十二条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雇用一人六个月以上的;
(二)雇用三人以上的;
(三)明知是逃离部队的指挥人员、值班执勤人员或者其他负有重要职责人员而雇用的;
(四)阻碍部队将被雇用军人带回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同级分类